病名。见《景岳全书·杂证谟》。即霍乱转筋。详该条。
胫的两侧。
即胎疾。详该条。
病证名。又称伤胃。指因酒食太过,胃络受伤所致的吐血。《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九:“病者因饮食过度,伤胃,或胃虚不能消化,致翻呕吐逆,物与气上冲蹙胃口决裂,所伤吐出,其色鲜红,心腹绞痛,白汗自流,名曰伤胃
病名。《外科大成》卷二:“为其管盘绕于肛也。”即环肛漏。参见该条。
见医药丛书条。
古代医学分科之一。系以迷信方法治病。参见祝由、十三科各条。
即产后尿血。详该条。
治则术语。出《素问·标本病传论》。指标病与本病并见时,一般先治其先发病(本),后治续发病(标)。王冰注:“本而标之,谓有先病,复有后病也。以其有余,故先治其本,后治其标也。”
见《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三。即胞衣不下。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