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治法之一。古代用大小形式不同的金属器械,烧红后用以烙破脓疡,使脓液流出,以代刀针的方法。眼科亦用以“治残风溃弦疮烂,湿热久不愈者”(《证治准绳·杂病》),或胬肉攀睛割治后,“头处用火烙之,使其不再生
人体与外界的气体交换。《灵枢·忧恚无言》:“颃颡者,分气之所泄也。”
见《本草纲目》。为草木灰之别名,详该条。
见清抄本《外科或问》(著人未详)。即瘰疬。详该条。
病名。出《疡医准绳》卷三。即肩胛疽,见该条。
见保赤存真条。
见《本草正义》。为骨碎补之别名,详该条。
书名。系《史载之方》、《全生指迷方》和《洪氏集验方》三书的合刊。建国后有排印本。见各该条。
见邹氏纯懿庐集条。
见诊病奇侅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