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之一。指治病不宜妄用攻伐、苦寒等药物戕伤胃气。人以胃气为本,“纳谷者昌,绝谷者亡。”胃气足则元气易复,胃气伤则病难复。《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昼日明了,暮则谵语,
见《此事难知》。即循经传。见该条。
病证名。见《医宗金鉴·妇科心法要诀》。病因饮食不节,或劳伤形体,损伤脾胃不能摄血归源;或素有心气不足,复因饮酒劳倦,致令心火乘脾所致。症见崩漏下血夹有水湿,或每日水泻一二次,气短,怠惰嗜卧,疲倦乏力。
谿同溪。见八溪条。
【介绍】:元代医官。字宏甫。西安(今浙江衢县)人。1286年(至元23年)任衢州路医学提领,后任医学教授。曾主持修建三皇庙,创供奉古代名医的先例。
经穴别名。出《针灸甲乙经》。即中府,见该条。
【介绍】:见陆渊雷条。
见《中药材手册》。为青葙子之别名,详该条。
三商之一,见该条。
病证名。指因情志刺激过度所致的泄泻。《医学入门·杂病》:“七情泻腹常虚痞,欲去不去,去不通泰。”《景岳全书·泄泻》:“凡遇怒气便作泄泻者,必先以怒时挟食致伤脾胃,故但有所犯即随触而发,此肝脾二脏之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