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全生集》卷四方。乌梅肉一钱,轻粉五分。同研,不见粉亮为度,如硬则用唾液润之,不可用水,研至成膏,按患口大小,作薄饼数个,以贴毒根,外用膏掩,日易一次,待毒根不痛,落下乃止。治毒根凸起。
痧证之一。《杂病源流犀烛·痧胀源流》:“红痧,皮肤隐隐红点,如疹相似,痧在肌表,感受虽浅,热酒热汤,亦不可犯。外用焠刮。”用荆芥汤等。参见痧条。
即消积通经丸,见该条。
人体部位名。指手背。《灵枢·经脉》:“三焦手少阳之脉,起于小指次指之端,上出两指之间,循手表腕……。”
营,指营气。营气与卫气均源于水谷精微,其清稀部分化生为营气,其浓浊部分则化生为卫气。《灵枢·营卫生会》:“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
七方之一。药味合于双数或由两味药组成的方。《儒门事亲》卷一:“偶方之说有三,有两味相配之偶方,有古之复方之偶方,盖方之相合者也。病在下而远者,宜偶方也;有数合阴阳之偶方,谓二、四、六、八、十也,皆阴之
病名。瘟疫的一种。以遍身紫块,发疮如杨梅状为特征。《杂病源流犀烛·瘟疫源流》:“杨梅瘟,遍身紫块,忽然发出霉疮是也。”治宜清热解毒汤下人中黄丸。并宜刺块令出血。参见瘟疫条。
见《广东中药》Ⅱ(生草药部分)。为栗毛球之别名,详该条。
出《说文解字注》。为螳螂之别名。详该条。
附于耳孔附近的小毛。有防止异物进入外耳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