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治法之一。古代用大小形式不同的金属器械,烧红后用以烙破脓疡,使脓液流出,以代刀针的方法。眼科亦用以“治残风溃弦疮烂,湿热久不愈者”(《证治准绳·杂病》),或胬肉攀睛割治后,“头处用火烙之,使其不再生
即白敬宇眼药,见该条。
病名。系指喉癣之由于阴虚者。《景岳全书》卷二十八:“喉癣证,凡阴虚劳损之人多有此病,其证则满喉生疮红痛,久不能愈,此实水亏虚火证也。”《咽喉经验秘传》:“癣证原因损肺余,斑生苔藓若虾皮,时时发热频频嗽
【生卒】:665?~749【介绍】:唐代史学家,兼通医学。汴州浚仪(今河南开封)人。撰有《贞观政要》,并与刘知几等合著《武后实录》一书。医学上撰有《五脏论应象》1卷,佚。
指寸法之一。见《千金要方》。取本人拇指屈侧指节横纹两端间宽度为一寸。
指侵犯人体后能移行传变而不潜伏固着的病邪。《温疫论》下卷:“凡邪所客,有行邪,有伏邪,……假令行邪者,如正伤寒始自太阳,或传阳明,或传少阳,或自三阳入胃,如行人经由某地,本无根蒂。”
古人认为禁灸的穴位。这些穴位大多分布在重要器官或动脉邻近处,如睛明、丝竹空接近眼球;人迎在颈动脉处,经渠在桡动脉处等。《针灸甲乙经》最早记载禁灸24穴,后世逐渐有所增加,近代由于医学进展,对禁灸穴的认
见广州军区空军卫生部《常用中草药手册》。为百眼藤之别名,详该条。
见疡医证治准绳条。
药物剂型之一。用动物的皮、骨、甲、角等加水反复煎熬,浓缩后制成干燥胶块。多用作补养药。如驴皮胶、龟板胶、鹿角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