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指太阳病不愈,传至另一经。《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医宗金鉴》卷一:“再者,再传阳明经也。谓其邪已传经尽
即齿衄。详该条。
病证名。见《幼幼集成》卷六。“伤寒吐蛔,责之胃寒。痘证吐蛔,责之里热。由热毒拂郁于里,又不能食,虫无所养,但闻食臭,即涌出者,宜黄连止蛔汤。”
证名。指时时欲便,但登厕努挣而不排便。多因痢久伤及阴血所致。《丹溪心法·痢》:“其或气行血和积少,但虚坐努责,此为无血证。倍用当归身尾,却与生芍药、生地黄、生桃仁佐之,复以陈皮和之,血生自安。”
周代医疗工作者的一种职称。参见医师条。
由于胃喜暖恶寒,故饮食以暖食为宜,过冷、过热均伤脾胃。《灵枢·师传》:“饮食者,热无灼灼,寒无沧沧。”
见《景岳全书·妇人规》。即肾虚经行先后无定期。详该条。
出《澹寮方》。为谷芽之别名,详该条。
阴分有病,不能维系阳气的正常固守功能,出现阴虚阳浮或阴盛格阳等病变。
【介绍】:见叶文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