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分类草药性》。为白竻之别名,详该条。
眼的八廓名称之一,用八卦配自然界之物质现象命名者。见《杂病源流犀烛》卷二十二。即地廓。详该条。
郁证之一。《类证治裁》卷三:“肝胆郁,血燥结核。加味逍遥散。若杂吞酸,逍遥合左金汤。”参见五脏郁证条。
①《银海精微》卷下方。黄芪、细辛、当归、防风、杏仁、松脂、黄蜡各一两,白芷、麻油各四两。先将蜡油熔化,他药为细末,慢火煎成膏,贴太阳穴。治鹘眼凝睛,外障。②《证治准绳·类方》第四册方。蓖麻子(研)一两
书名。见《汉书·艺文志》。7卷,已佚。
见《南宁市药物志》。为扶桑花之别名,详该条。
病因之一类。指喜、怒、忧、思、悲、恐、惊等七情过度,使气机紊乱,脏真损伤而成为致病因素。《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七情,人之常性,动之则先自脏腑郁发,外形于肢体,为内所因。”参三因条。
病证名。指妊娠期出天花或水痘。天花我国已基本消灭。妊期在治则上只以清热安胎为主,不可触动其胎。余症均按天花、水痘辨证治疗。
病名。系指卒然发生厥证而聋,或兼肢体半身不遂。《素问·通评虚实论》:“暴厥而聋,偏塞闭不通,内气暴薄也”。“厥气上逆,上窍不通也,偏塞闭结,厥气下逆,下窍不通也。此内气暴薄,而为外窍之不通也”(清·张
指肝气亢盛的热象。多因七情过极、肝阳化火或肝经蕴热所致。症见头晕,面红,目赤,口苦,急躁易怒,舌边尖红,脉弦数;甚或昏厥、发狂、呕血等。治宜平肝泻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