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胆火偏盛所出现的证候。《张氏医通·火》:“目黄,口苦,坐卧不宁,此胆火所动也。”《类证治裁·火症》:“胆火,眩晕口苦,羚羊角、丹皮、山栀、桑叶、连翘、龙胆草。”参见胆病条。
骨名。即足外踝骨。详核骨条。
针灸术语。《灵枢·邪气脏腑病形》:“荥输治外经,合治内腑。”合,指下合穴,即六腑有病取其所属的下合穴进行治疗。如胃病取足三里,大肠病取上巨虚,小肠病取下巨虚,膀胱病取委中,三焦病取委阳,胆病取阳陵泉等
见《广西本草选编》。为灯台树之别名。详该条。
见《灵枢·经筋》。即季胁,见该条。
见《广西中兽医药用植物》。为红紫珠之别名,详该条。
出《名医别录》。为鸭儿芹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系因痘麻余毒未清,复受风邪而发(清·聂子因《眼科易简补编》)。症见眦角红赤糜烂,痒痛喜拭。治宜祛风清热解毒。用解毒消风散,血热重者加紫草、丹皮。
见伤寒指掌条。
外治法专著。1卷。清·陈炳泰撰。刊于1892年。作者鉴于不少病症的致病原因多由于饮食滞气陷于大肠而致中焦食阻、肠胃不通,遂仿张仲景蜜煎导法之义,创制“水针”,即用小竹管及猪小肠数尺相连,中盛以水,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