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2卷。清·徐大椿撰于1727年。徐氏注释《难经》以《内经》理论为本,对照《内经》、《难经》二书有关内容,阐发义理及其学术渊源,颇有参考价值。但作者提出“《难经》之必不可违乎《内经》”的观点是错误
《证治准绳·伤寒》帙之四方。人参三钱,白术、白茯苓、干姜各一钱半,川椒十四粒,乌梅三枚。为粗末,水煎服。治气冲心痛,饥不欲食,吐蚘者。
指过亢的、能耗损人体正气的火。《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壮火食气,……壮火散气。”
病名。见《伤科汇纂》卷九。证治同金创。详该条。
痰证之一。指痰证初起者。《不居集》卷十七:“新痰,新起之痰,其症轻,其形色青白稀薄,其气味亦淡。初起头痛发热,类外感伤寒。半夏、陈皮、花粉、茯苓、甘草、苏子。”参见痰证条。
书名。10卷。清·吴仪洛编订。书成于1766年。吴氏推崇喻嘉言《尚论篇》,将此书予以重订和补注。编者认为喻氏“将三百九十七法分隶于大纲之下,极得分经之妙”,因以“分经”为书名。书中将喻氏《医门法律》中
《杂病源流犀烛·六淫门》卷十五方。人参、黄芪、白术、五味子、麦门冬、陈皮、炮附子、炙甘草。水煎服。治厥逆而兼气虚者。
指落水淹没而致死者。《诸病源候论·中恶病诸候》:“人为水所没溺,水从孔窍入,灌注府藏,其气壅闭,故死。若早拯救得出,即泄沥其水,令气血得通,便得活。”《证治准绳·杂病》:“溺水死,捞起以尸伏牛背上,无
见鼻交頞中条。
见督脊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