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案著作。2卷。清·李冠仙撰于1835年。作者盛赞《寓意草》,并仿其格式,故名。所载以内科杂病为主,兼有妇科、五官科等验案。案中议病、析因颇详,主张“药不执方,相宜而用”,同症异治,异症同治。立法处方
指左右两穴同时应用的方法。常用于内脏病变,如胃病取两侧胃俞,心悸取两侧神门,呕吐取两侧内关等。
①证名。《医学纲目》卷十一:“颤,摇也;振,动也。”指头部或四肢掉摇抖动之症。多由阴血不足,筋脉失养,肝阳偏亢,阳盛化风,或气虚、心虚、痰浊相挟所致。轻者有时手足颤振或头摇,重则手抖不能持物,足不能行
又称平旦服。即在早晨未进食前服药。治四肢血脉病和驱虫药,都宜空腹服。《神农本草经》:“病在四肢血脉者,宜空腹而在旦。”
即下法。详该条。
【介绍】:宋代医家。原籍不详。随从护送高宗赵构南迁杭州,曾任国医院使。后迁居西安(今浙江衢县)。
病名。出《外科百效全书》卷三。即上发背。见该条。
即膏淋。《诸病源候论·淋病诸候》:“淋而有肥状似膏,故谓之膏淋,亦曰肉淋。”详膏淋条。
针灸著作。①即《医技便巧针灸指南》。4卷,作者佚名。刊于1925年。本书卷1~3针灸指南说,泛论儒家及佛家哲理中有关性命,摄养等论述;其后又有山灵示德图、行乐图等与医学无关的内容;卷4载多种病证的针灸
见《江苏药材志》。为马蔺花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