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医学五则条。
指气机失常而表现为上逆的病理状态。为《内经》九种气机逆乱病证之一。《素问·举痛论》:“怒则气逆,甚则呕血及飧泄,故气上矣。”《类经》注:“怒,肝志也。怒动于肝,则气逆而上,气逼血升故甚则呕血。肝木乘脾
五行归类中,肝属木,木郁即肝郁,由于肝郁引起肝阴亏损,或素有内热而出现肝火症状,故称。临床表现有头痛、眩晕、面赤、目痛、呕血、咳血,性情暴躁,甚则发狂等。
即胸骨剑突。
见《中药志》。为荆芥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指发狂或晕倒。《素问·腹中论》:“热中、消中,不可服高粱、芳草、石药,石药发瘨,芳草发狂。”详癫条。
病名。①《经效产宝》卷中:“产后中风,腰背强直,时时反张,名风疰。”此病不宜当真中风治,可用华佗愈风散(荆芥穗一味,焙干研末,每服三钱,童便调,以鼻饲投药)。②病名,见《太平圣惠方》卷五十六。即风注,
见清·赵楷《百草镜》。为合子草之别名,详该条。
指针刺得气后不间断地进行捻转或提插等运针操作。使患者一直保持明显的针刺感应,持续时间视病情而定。
藏于肾中的先天之精,为阴精之本,故又称“元阴”。《景岳全书·传忠录》:“元阴者,即无形之水,以长以立,天癸是也,强弱系之,故亦曰元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