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药法之一。矿物类、介壳类药物,如石膏、代赭石、牡蛎、鳖甲等,因质重难以煎出药味,应打碎先煎,煮沸后约10分钟,再下其他药。此外,麻黄亦须先煎两三沸,掠去水上浮沫,然后下其他药合煎,可避免服后心烦。
病名。出《外科启玄》卷十二。即紫白癜风。详该条。
见《生草药性备要》。即益母草,详该条。
出《吴普本草》。为卤碱之别名,详该条。
正骨器械。出《肘后备急方》。同夹裹,详见该条。
指药物的气味性能之猛烈程度最轻者。《素问·五常政大论》:“小毒治病,十去其八。”
病证名。见《医宗金鉴·妇科心法要诀》。多因久病失血,或早婚房事过度,生育过多,乳众等耗伤精血,以致阴虚血亏,先见经期错后,量少,逐渐无血下达,冲任胞宫空虚,终成经闭。症见不思饮食,皮肤干燥,形体消瘦,
医话著作。1卷。明·冯元成撰于1644年。全书共列28条,大多阐述医理和辨证论治以及其他杂论,治法偏于温补。本书收入《三三医书》中。
证名。指伤寒阴证,即中寒。《医学心悟·伤寒主治四字论》:“何谓里寒?凡伤寒不由阳经传入而直入阴经,手足厥冷,脉微细,下利清谷者,名曰中寒。”如太阴病的理中汤证,少阴病的四逆汤证,厥阴病的当归四逆汤证等
证名。伤寒腹胀之一。见《症因脉治·肿胀总论》。由指表邪已解,肠胃实热所致。症见里热不恶寒,自汗不大便,烦满燥实等。详伤寒腹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