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筼
(1623—1687)明末清初浙江嘉兴人,初名筠,字青士,别字筜谷。以孝称。明末弃举子业,开店卖米。以贱价买得故家书一船,于肆中读之,遂工诗,受朱彝尊赏识。为人倜傥不羁,性好施,人有匮乏,辄资给之。后客游四方以终。有《词纬》、《今词综》、《采山堂集》、《析津日记》等。
- 曹德
曹德,字明善,衢州(今浙江衢县)人。曾任衢州路吏,山东宪吏。后至元五年(一三三九)曹德在都下作〔清江引〕(又名〔岷江录〕)二曲讥讽权贵伯颜擅自专权,杀害剡王彻彻笃,锻炼诸狱,延及无辜。大书揭于五门之上,因此名声大噪。
- 武少仪
生卒年不详。排行十二,与武元衡同宗,疑为缑氏(今河南偃师东南)人。代宗大历二年(767)登进士第,累官至卫尉少卿、国子司业。德宗贞元十八年(802)上巳日,宴儒官三十六人于祭酒之堂,命韩愈撰《上巳日燕太学听弹琴诗序》。贞元末宦官捕太学生何竦、曹寿,少仪上《请明示何竦曹寿罪状奏》以示抗议,使何、曹获释。宪宗元和八年(813)任大理卿,其后事迹不详。事迹散见《旧唐书》之《德宗纪》、《于頔传》,《新唐书·宦者传》,《宝刻丛编》卷七。《全唐诗》存诗2首。
- 朱实莲
朱实莲,字子洁。南海人。明熹宗天启元年(一六二一)举人,官至刑部主事。清兵入粤,与陈子壮举兵,摄高明县事。城陷,死之。有《积雪轩集》。《明史》卷二七八、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四有传。
- 周寿
周寿,字季老,一字元翁,道州营道(今湖南道县)人。敦颐长子。神宗元丰五年(一○八二)进士。初任吉州司户,调秀州司录,终司封郎中。事见清光绪《道州志》卷七《周敦颐传》。
- 王夫之
王夫之(1619年10月7日-1692年2月18日),字而农,号姜斋、又号夕堂,湖广衡州府衡阳县(今湖南衡阳)人。他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其著有《周易外传》、《黄书》、《尚书引义》、《永历实录》、《春秋世论》、《噩梦》、《读通鉴论》、《宋论》等书。王夫之自幼跟随自己的父兄读书,青年时期王夫之积极参加反清起义,晚年王夫之隐居于石船山,著书立传,自署船山病叟、南岳遗民,学者遂称之为船山先生。
- 李夔
李夔(1047—1121),字斯和,常州无锡人,祖籍福建邵武,北宋官员,抗金名臣李纲之父。神宗元丰三年(1080)进士,通晓军事,抵御西夏来犯有功,后历任大宗正丞、太常少卿、京西南路安抚使等职。
- 王伯成
王伯成,元代杂剧作家。涿州(今河北涿县)人,生卒年月不详。贾仲明为《录鬼簿》补写的吊词中说他与“马致远忘年友,张仁卿莫逆交”。孙楷第《元曲家考略》考定张仁卿为画家,与王伯成同为元朝至元年间(1264年--1294年)人。王伯成作杂剧3种,今存《李太白贬夜郎》。《兴刘灭项》仅存残文。他还作有《天宝遗事》诸宫调,存曲不全。
-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赵眘
赵眘一般指赵昚。宋孝宗赵昚(1127年11月27日―1194年6月28日),初名伯琮,后改名瑗,赐名玮,字元永,宋太祖七世孙,宋高宗养子。南宋第二位皇帝,宋朝第十一位皇帝。绍熙五年六月初九(1194年6月28日),赵昚去世,在位27年,享年68岁,葬会稽府永阜陵。宋孝宗普遍被认为是南宋最有作为的皇帝。他在位期间,平反岳飞冤案,起用主战派人士,锐意收复中原;内政上,加强集权,积极整顿吏治,裁汰冗官,惩治贪污,重视农业生产,百姓生活安康,史称“乾淳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