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卓梦采
卓梦采,字狷夫,凤山人。庠生。性孝友,方正自持,精医济人。清康熙六十年(1721)朱一贵陷县治,慕卓氏之名,致之再三,坚辞不肯赴。挈家遁鼓山匝月,吟咏自娱,且散家赀给戚族里邻,以资口粮。知县陈志泰高其行谊,赠「儒林芳标」匾额。享年八十。子肇昌,领乡荐;孙列胶庠
-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朱氏
南京人,佚名,史忠妻,号乐清道人。喜画小景,工篆书,解音律。
- 章碣
章碣(836—905年),唐代诗人,字丽山,章孝标之子。唐乾符三年(876年)进士。乾符中,侍郎高湘自长沙携邵安石(广东连县人)来京,高湘主持考试,邵安石及第。
- 刘敞
刘敞(1019—1068)北宋史学家、经学家、散文家。字原父,一作原甫,临江新喻荻斜(今属江西樟树)。庆历六年与弟刘攽同科进士,以大理评事通判蔡州,后官至集贤院学士。与梅尧臣、欧阳修交往较多。为人耿直,立朝敢言,为政有绩,出使有功。刘敞学识渊博,欧阳修说他“自六经百氏古今传记,下至天文、地理、卜医、数术、浮图、老庄之说,无所不通;其为文章尤敏赡”,与弟刘攽合称为北宋二刘,著有《公是集》。
- 巴泰
巴泰(?-1690)清圣祖时国史院、秘书院、中和殿大学士。金氏,汉军镶蓝旗人。初从太宗攻明有功。又先后随睿亲王多尔衮、郑亲王济尔哈朗攻战,败明总督洪承畴。虽面中流矢,仍挥刃斩敌。以劳绩久著,擢内大臣。康熙三年(1664),授国史院大学士。充修《世祖实录》总裁官。时鳌拜辅政,与辅政大臣苏克萨哈论事龃龉,欲构陷其罪,集众定谳,恶巴泰不附已,虑其异议,不使与闻。及鳌拜败,帝召巴泰授秘书院大学士,仍充《实录》总裁官。九年(1670),改内院为殿阁,以巴泰为中和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实录》告成,加太子太傅。后以疾乞休,旋被命仍入阁办事。二十三年(1684),乞解任,仍命以内大臣衔与朝请。卒谥“文恪”。
- 张四维
(1526—1586)明山西蒲州人,字子维,号凤磬。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编修。隆庆初进右中允直经筵。倜傥有才智,习知边务,为高拱所器重,累擢为吏部右侍郎,参预决定俺答封贡事。万历初以张居正荐,为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入赞机务。谨事居正,不敢相可否,日久以后,关系渐坏。居正卒,为首辅,乃力反前事,汲引为居正裁抑之官吏。寻以父丧归。卒谥文毅。有《条麓堂集》。
- 郭麐
郭麐(lín)(1767~1831)字祥伯,号频伽,因右眉全白,又号白眉生、郭白眉,一号邃庵居士、苎萝长者。江苏吴江人。著作主要有《灵芬馆诗集》(《初集》四卷,《二集》十卷,《三集》四卷,《四集》十二卷,《续集》八卷,《杂著》二卷,《杂著续编》四卷)、《江行日记》一卷、《唐文粹补遗》二十六卷,以及《蘅梦词》、《浮眉楼词》、《忏余绮语》各二卷等。
- 陈裕
陈裕,字景容,陈禧二弟,明初著名诗人和书法家。松江华亭(今上海奉贤)人,洪武三十年(1397年)应诏至京师,授翰林院侍书。母亲死后回家不仕,与陶宗仪等人赋诗酬答,著有《唱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