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四库百科>黑龙江述略

黑龙江述略

六卷。清徐宗亮纂。徐宗亮(1834-1905),字晦甫,号椒岑,安徽桐城人。父丰玉在田家镇战死,宗亮袭骑都尉世职,因终身不仕,以文章遨游于公卿间,曾入李鸿章幕。光绪三十年(1887)黑龙江将军恭镗聘其为幕僚。咸丰十一年(1861)沙俄强加给清政府不平等的《中俄北京条约》后,徐宗亮涉足黑龙江各地,进行实地调查,搜集官府档案和见闻,汇辑成书。《黑龙江述略》光绪十七年(1891)刻本。全书六卷,分:卷一疆域;卷二建置;卷三职官;卷四贡赋;卷五兵防;卷六丛录。此志在卷一疆域志中,详细记载了黑龙江的方位,江河和疆域,其中包括沙俄蚕食我国黑龙江大片领土的经过。在卷五兵防中,记述了全省额兵之设置及练军的兴起。综观全书,简明扼要。以边事独详,不愧为一部研究清代东方地区边事及晚清研究黑龙江地区历史的重要文献。此书尚有光绪年间刻印《善思斋集》本,光绪中刻《观自得斋丛书》本,光绪二十三年(1897)铅印《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和民国七年(1918)刻《徐苄岑先生著述》本。

猜你喜欢

  • 同文备考

    八卷。附《声韵会通辑要粗释》二卷。明王应电(生卒年不详)撰。应电字绍明,昆山(今属江苏)人。受业魏校,著有《周礼传》、《书法指要》、《六书音切》与此书等。此书之作,王氏自序云:“《洪武正韵》间以小篆正

  • 集程朱格物法

    一卷。清代王澍(1668-1743)撰。作者针对陆(九渊)王(守仁)学说中“格物者为格去物欲,还虚明之本体”的观点,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致知格物”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旨在批驳陆王学说。

  • 集韵

    十卷。是书由北宋丁度、李淑典领,宋祁、郑戬、贾昌朝、王洙等同加修定。丁度事迹见“礼部韵略”。宋景佑四年(1037年),宋祁、郑戬等批评《广韵》“多用旧文,繁略失当”;贾昌朝批评《韵略》“多无训释,疑混

  • 庐江县志

    十六卷。清吴宾彦修,王方岐纂。吴宾彦,字粲园,浙江钱塘人,康熙三十五年(1696)由经历荣任庐江县事。庐江古为庐子国,自隋大业中,始改为县。清属庐州府管辖。庐江志一修于明嘉靖二年,再修于嘉靖四十二年,

  • 客滇述

    一卷。明顾山贞撰。顾山贞,江苏松江(今上海市松江县)人,明末遗民,生卒年月及事迹均不详。《客滇述》记明末清初之际川贵之变,记事用明代年号,起自崇祯元年(1628),农民起义发难,至吴三桂平定川贵时止。

  • 视履类篇

    二卷。明李同芳撰。同芳字济美,号晴原,昆山(今属江苏)人。万历八年(1580)进士,官至山东巡抚。该书乃自传性质的著作,主要记叙其生平善迹。书分四十门,每门题目皆取佳名为之,明显寓有自美自誉之意。这类

  • 清河书画舫

    十二卷。明张丑(1577-1643)撰。张丑原名谦德,字叔益,后改名丑。字青甫、号米庵。昆山(今江苏昆山县)人。张丑善鉴藏,知书画。除此书外还著有《真迹日录》、《法书名画见闻表》、《南阳法书表》、《清

  • 禹贡翼传便蒙

    一卷。清袁自超撰。袁自超字崧生,江苏上元(今江苏省江宁县)人。此书卷首有其兄袁汝超序,篇末有袁自超自跋。书中所解大多与蔡沈《书集传》立异,而又不便违功令,所以书名“翼传”。袁自超在“跋”中说:“义取其

  • 定正洪范

    二卷。元胡一中撰。其生卒年不详。一中字允文。诸暨(今属浙江省)人。元代学者。曾官绍兴路参军。《定正洪范》一书,据宋王柏、文及翁及元吴澄三家之说并参以己意,改定《洪范》之本。其书首为图说,次为经文考订,

  • 书传辑录纂注

    见《尚书辑录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