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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三体石经录

一卷(民国十二年石印本)。吴宝炜撰。宝炜字宜常,河南潢川人。有《集拓汉魏石经残字》三编四卷,已著录。此书乃取民国十一年(1922)洛阳新出魏正始石经半段碑及残石的释文影印而成。半段碑两面刻字。正面为《尚书》之《无逸》、《君奭》共三十四行。北面为《春秋》之《僖公》、《文公》经二十二行。残石的正面刻《尚书·多士》十一行,背面刻《春秋》之《文公》经十行。半段碑与光绪中叶黄县丁氏所得《尚书·君奭》残字相合,同为一碑的下半段。所以编中也将其附录于后。吴氏的释文以今隶写定,而不录古、篆二体。吴氏又略考古今经本的异同。如《尚书·多士》篇今本“王曰猷告尔多士,予惟时其迁居西尔,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而石经“王曰猷”一行在“西尔非”一行后,“殷革夏”一行前,与今本迥异,即“朕不敢有后”下多“王曰猷告尔多士”一句。吴氏又据《晋书·赵至传》嵇康在太学写石经的记载,即认为正始立石之时是由嵇康书丹的,一反前人之说。按,嵇康写经是摹录原文,与石季龙载记遣国子博士诣洛阳写石经之意相当。汉魏之时,拓墨之事未兴,据《后汉书》,熹平石经初立,观视和摹写的人每日达千余。正始立石时当亦同此。三字石经出于邯郸淳之手自有根据,不宜轻易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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