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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苑县志

八卷。清宋弼纂修。宋弼字采臣,江南华亭人(今上海松江县),拔贡出身,康熙六年(1667)任高苑县知县。《高苑县志》,创于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葛臣,再修于万历年间冯文盛,此志为三修。康熙十二年,宋弼奉檄普修郡邑之志,乃以旧志为蓝本,无大订正,因旧志所载明代事,残缺太多,宋弼亦补而未备,访之故老,不得其详,历数月而告竣。《高苑县志》康熙十一年(1672)刻本。全书八卷,分为:卷一方舆志:沿革、风俗、里社、陵墓;卷二建置志:城池、公署、桥梁、坛庙、集市、漏泽、寺观、常平仓;卷三职官志:县职、学职、驻防、武职、宦迹;卷四学校志:学制、义学;卷五选举志;卷六人物志:孝义、贞节;卷七赋役志:地亩、税粮、丁口、徭役、兵防;卷八艺文志:诰敕、序文、碑记、诗赞。各志下附有诸小目。此志内容,极为简略,只有物产、沿革、风俗诸编较为详实精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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