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撰者不详。此篇为清周天爵(1772-1853)传记。天爵字敬修,山东东阿人。嘉庆十六年(1811年)进士,道光间曾任湖广总督,以罪革职遣戍伊犁,后起用为漕运总督,兼摄河道总督。咸丰初治安徽军务,
一卷。清张惠言撰。张氏认为,易气应卦必以其象,乃据消息以推时训,本《虞氏易象》发明占候之义。并对七十二候详细诠释。今存《茗柯全书》本。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一卷。清沈豫撰。豫有《春秋左传服注存》二卷,见前。《左官异礼略》条举《左传》中与《周礼》相异的官制,加以考证。其中有名不同而实相似的,有名同而实不同的,一一加以辨析。此书对研究周代及春秋官制具有一定的
八卷。清冯安常撰。安常字敦五,号朴园,河南巩县人,道光时贡生,马时芳的弟子。著有《猛省录》二卷,《先哲庸言》一卷、《先儒要言》一卷。安常治学,以时芳为宗,远尊陆王,偏重诚意慎独,以心学为归。其认为学习
一卷。奕赓撰。奕赓,见《谥法续考》。是书共分四章,第一章有帝后陵名、列朝年号,其中上自肇、兴、景、显四祖永陵,曰恩特赫莫蒙安,下至仁宗昌陵,各译所翻清语。第二章为亲郡王封号,第三章为贝勒等嘉号,第四章
三卷。晋徐邈(344-397)撰,清马国翰辑。邈字仙民,东莞姑幕(今山东安丘)人。孝武帝时,谢安荐补中书舍人,累迁太子前卫率,授太子经,于朝典礼制多有建议。撰正《五经》音训,学者宗之,又注《穀梁传》,
一卷。明孙传庭(1593-1643)撰。传庭字伯雅,代州镇武卫(今属山西代县)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曾率军与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作战,死于柿园之役。该书主要记载他镇压农民起义军的
六十二卷。清周象明(详见《七经同异》)撰。是编自六经诸史至昆虫植物,从经传注疏到子史百家广博采辑,共四十六类,间或在各条之后附以自己的论点。此书多出象明之手,文旁加注,涂涂抹抹,改定甚精,可见其用力颇
四卷。清纪玘文撰。纪玘文,生卒年不详,字蕴山,号德晖,直隶文安人,湖南盐法长宝道纪淑曾之长女,静海拔贡李煌之妻。此书最初刊印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湖南长宁观察官署。重刻于嘉庆十九年(18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