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卷。清吴之騄(生卒年不详)撰。吴之騄字耳公,歙县(今属安徽)人。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官绩溪县教谕,迁镇江府教授。该书多引经史子集以证经文。然而释经在于发挥微意,不应当旁引后代故实,与经文牵
十二卷。清陶澍(1778-1839)撰。陶澍,字子霖,号云汀。湖南安化人。进士出身,官至两江总督。道光时,督办海运。有《印心石屋文集、奏议》、《蜀輶日记》、《渊明集辑注》等。陶澍督办海运时,剔除淮北盐
见《含玄子》。
四卷。元方回(1227-1307)撰。是编取《文选》所录颜延之、鲍照、谢灵运、谢惠连、谢朓之诗并以次各为评论,评谢灵运诗,多取其能作理语者,又好评一字为名眼,仍不脱宋人旧俗。对其他人之诗的评论,不象《
清胡炳文撰。炳文爵里无可考。是书以朱子《章句》为宗,按朱子《章句》诂义本精,义有未尽。每别详于《语录》,间或《章句》与《语录》异义,自可互相参证。立于他家之说,多有发明朱义者,或有补朱义所不及者。是书
清廖燕(详见《醉画图》)撰。此剧为《柴舟别集》其中之一种,叙写作者自己困于生计,沿门弹唱向陶渊明乞食的故事。在剧中作者把自己勾画成文人穷困潦倒之态,重新谱入琵琶曲调,至友人黄少涯处弹唱,黄置酒款待,并
不分卷。明章潢(1506-1588)撰。潢字本清,南昌人。万历三十三年(1605)被荐授予顺天府学训导,因年已七十九岁而未能赴任,但仍享官俸,八十二岁时终于家。事迹附载《明史·儒林传》邓元锡传末。该书
八卷。清张祖武撰。张祖武长安人。乾隆三年(1738)举人。此编就是明来知德《易注》原本,去除了《易注》的烦冗,间补以《易传》、《本义》诸说。其错综、变爻、中爻、大象、卦情、卦画、卦占之类则一仍其旧。《
十二卷。明清之际冒襄(1611-1693)编。冒襄,字辟疆,号巢民,又号朴巢,如皋(属今江苏)人。冒襄幼有俊才,性至孝。其父冒起宗官吏部郎,被诬下狱,冒襄泣血上书,冤复平。冒襄是清初名士,交游广泛,所
一卷。清于光华(详见《四书句读辨》)录。是书专就读《四书集注》说法。大旨认为每章总注及说性理处,一概不可缓。章内前后节脉络贯通,或前后章相承照应者,并宜细细玩味,不得随手点画,遗前忽后,抹煞先贤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