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卷。清廖平(详见《左氏春秋杜注集解辨正》)撰。廖平是清末著名经学家、思想家,著述很多。此书为稿本,用红格竹纸抄写,每半页十一行,每行二十四字,小注双行,字数同。书法工整,点画不苟。封面左方有红签题
二卷。清俞樾撰。是书为《诸子平议》之第十三种。此书订正卢文弨校者甚多,如谓宗首臣故曰十九字,且谓天何十六字,产子曰为大夫治可也十五字,皆为贾子原文;若与臣下相残四十一字,与《大都》本是一篇。等齐“在所
不分卷。西欧克拉格(生卒年不详)著,美国人赫士译。克拉格国籍不详。赫士有《光学揭要》一书,已著录。《诸教参考》共八章,取论神、论罪、论得救、论来世、论道德五大端,以基督教理攻诸教之说,也是基督教徒扬诩
一卷。清江之兰(生卒年不详)撰。江之兰字含微,歙县(今属安徽省)人。此书共四十篇。每篇均以《内经》之言为主,引证经文数言,而后分条疏论。有通行本。
八卷,二百九十二回。不题撰人,公案小说,书成于清嘉庆初年。叙于成龙判案决狱故事。于成龙(1638-1700),清汉军镶红旗人,字振甲,康熙初由荫生授乐亭知县,累官知府、直隶巡抚、河道总督,有主持运河工
一卷,闻见录一卷、随手杂录一卷,宋王巩撰。生卒年不详。王巩字定国,自号清虚先生,莘县(今河北莘县)人。有才学,性豪迈,曾与苏轼友善。苏轼获罪,王巩亦被贬宾州。历官宗正丞。此三卷书,皆记东都旧闻杂事;《
十卷。清陈鳣(1753-1817)撰。鳣字仲鱼,浙江海宁人。著有《经籍跋文》一卷、《对策》六卷、《续唐书》七十卷、《六艺论》一卷、《说文正义》二十卷、《说文声系》十五卷。是书卷首有阮元作的序,还有鳣的
①一卷。清金谷元(生卒年不详)撰。谷元字莲溪,江苏盐城人。光绪十一年优贡生,官四川知县。是书专释《说文》“读若”之例,谓其大要有三:一曰取本音以正俗读,如“肉”部“”下云:“省声,读若水之。”二曰取转
十五卷。清张兰皋撰。张兰皋原名一是,字天随,江苏武进人。此书初刻于乾隆九年(1744),到乾隆十四年(1749)又改订八十页而重刻,遂为今本。大旨以程子《易传》、朱子《本义》为宗,而佐证以宋、元诸说。
四卷。清汪景望著。汪景望字企山,宜兴人。嘉庆九年(1804)举人,曾官太平教谕,工草书,治经深于易。此书据《宜荆县志》原为九卷,今只有上下经,而无系辞以下各篇。其阐释卦象主要以十翼为归依,有如下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