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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仪礼日记

①不分卷。清于鬯(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撰。鬯字醴尊。松江府南汇县(属今上海市)人。优廪生。此书也是《学古堂日记》之一种。本书包括考《士冠礼》三条、《乡饮酒礼》二条、《乡射记》一条、《大射仪》一条、《聘礼》二条、《公食大夫礼》一条、《觐礼》一条。《丧服》一条、《既夕》一条、《士虞记》一条、《少牢馈食礼》一条、《有司彻》二条,总共十七条。又在卷端附《论仪礼叙次》一篇、《闺考》一篇,《丧服》下附《论殇服》一篇。全书有二万多字,征引详明,论断也大多确当。例如,论闺之名不可专施于宫中之小门,论侯之制,辨郑注与愈氏平议之误,都能发前人之所未发。而其附《论殇服》二篇,更是精心之作。其《自序》中说过,《殇服》见于《仪礼》,历代因袭,到宋元时期仍然没有废除,自明太祖孝慈录开始进行删汰。清朝承袭明代之制,《殇服》也被漏阙。然后,也不罪人服殇服其服之不合于礼,还没有禁止,况稽古礼以定之。因此,采辑成编,完全以礼经为主,补其所略,而删其不合时宜者,表列差等,推著月算。凡列论议,所执惟中。此书有学古堂日记本。② 不分卷。费祖芬(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撰。祖芬字继香,吴县(今江苏省东南部)人。优附生。此书为学古堂日记之一种。计考《士昏礼》一条、《乡饮酒礼》三条、《乡射礼》二条、《燕礼》一条、《大射仪》一条、《聘礼》一条、《士丧礼》八条、《既夕礼》一条、《士虞礼》三条、《特牲馈食礼》三条、《少牢馈食礼》二条,共二十六条。此书虽然篇幅不大,但是,有很多精当之处。如《大射仪》中离维纲注,或日维当为绢,绢纲耳。祖芬依从敖氏之说,认为绢就是《周礼》之縜,断定绢字是縜字之误,并且驳斥张惠言以绢为绢绕耳为语辞之非。《聘礼》门外米三十车,车秉有五注,今文或为逾。祖芬认为《论语》之庾,就是《聘礼》之,而其本字则应当从斗之斞,不是仅仅此经古文写作,与今文写作逾,都是假借字,就是《论语》之庾,也是假借字。其说非常正确。又如论《士昏礼》启今文写作开,是因为同音假借,并非因为避讳。《乡饮酒礼》宾西阶上疑立之疑,是字之假借。《乡射礼》豫则钩楹内,证明豫序同为假借字,本字应当写作谢。《士丧礼》两胉脊肺,证明《周礼》之拍,与此今文之迫,都是假借字。《既夕礼》凡绞紟用布,伦如朝服,证明伦、纶、轮三字同音,可以互相假借。此书有学古堂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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