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集注序说
二卷。清杨京元撰。京元字元舟,商城(今河南商城)人。道光元年(1821)举人。性情简重,不善酬接。淡泊寡营,牙筹万卷,十年坐一室中苦读,终洞明经术,纵横图书。曾四上公车,屡试不中。于是退而汲古撰述。是书体例来自于何晏。博采经传、汉儒之说,全列于注。辨证是非则参考清儒之说。而别录从汉以来至清诸儒考证四书之说,作序说二卷。放在卷首。全书仅完成二卷,京元乃卒。因此是书为其未成的书稿,难见其精萃。京元尚有遗稿一卷,都是考证之作,也未刊行。是书有家刻本。
二卷。清杨京元撰。京元字元舟,商城(今河南商城)人。道光元年(1821)举人。性情简重,不善酬接。淡泊寡营,牙筹万卷,十年坐一室中苦读,终洞明经术,纵横图书。曾四上公车,屡试不中。于是退而汲古撰述。是书体例来自于何晏。博采经传、汉儒之说,全列于注。辨证是非则参考清儒之说。而别录从汉以来至清诸儒考证四书之说,作序说二卷。放在卷首。全书仅完成二卷,京元乃卒。因此是书为其未成的书稿,难见其精萃。京元尚有遗稿一卷,都是考证之作,也未刊行。是书有家刻本。
十卷。附补逸一卷。清吴棠撰。吴棠字仲宣,安徽盱眙(今属江苏)人,道光十五年(1835)举人,官至四川总督,谥勤惠。《韩诗外传校注》原题新安周廷案校注,但书中却有武进赵怀玉的校语。周赵二人均有校注本行世
十二卷。明魏显国撰。显国情况见《历代相臣传》条。该书主要记元一代宰相之事迹,自耶律楚材至布延巴哈,共26人,各自为传,全抄《元史》原文,且前后凌乱倒置、脱误者甚多,故该书价值不大。
六卷。清汪宪(详见《说文系传考异》)撰。是书的主要内容是杂录关于苔的文句和故事。第一卷为释名,第二卷为总叙,第三卷为诸品苔,第四、五卷为苔生处所,第六卷为杂录。是书是较早的一部关于记载苔的内容丰富的书
三十卷。清彭云墟撰。云墟以字行,名失考。该书是对杜预《春秋经传集解》的汇编。有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刊本。
三卷。明骆駸曾(约1613前后在世)编。骆駸曾字象先,浙江武康(今德清)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太平府西北二十五里采石江有牛渚矶,矶之东有谪仙楼,以李白得名。又有白
九种,二十三卷。清杨于果编。杨于果字硕亭,秦安(今山东省秦安县)人。生卒年不详。十四岁会做诗,三十岁中进士,后在长阳、汉川等地做知县,著有《群经析疑》、《二十一史史概》等著作。丛书所收九种为:杨于果《
见《白孔六帖》。
①八卷。明郑洛书修,高企纂。嘉靖三年(1524)刻本。郑洛书,上海县知事。此志纂修距弘治《上海县志》仅二十年,久佚。清咸丰十年(1860),邑令刘邭膏始得嘉靖本,宝山蒋剑人为此志参校新志,作沿革官司选
四十八卷。清鄂尔泰等奉旨撰。1748年钦定《三礼义疏》第二部。此书诠释七例:“正义”、“辨正”、“通论”、“余论”、“存疑”、“存异”、“总论”,与《钦定周官义疏》同。分经文四十卷,冠以《纲领》、《释
六卷。清胡孝思辑。胡孝思,字抱一,平江(今属江苏)人。生卒年均不详。是集为清代妇女诗歌总集。选录清代前期的妇女诗歌,计入选作家五十七人,诗三百余首,凡六卷。卷二为五言古诗,卷二为七言古诗,卷三为五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