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杨殉节纪略
清史得威(生卒年不详)撰。得威明末史可法嗣子,原任可法标下总统内五营副总兵官。该书记弘光时史可法危城授命始末,并录绝笔遗书。后附殉难文武官员姓氏四十二人。现有借月山房汇抄本。
清史得威(生卒年不详)撰。得威明末史可法嗣子,原任可法标下总统内五营副总兵官。该书记弘光时史可法危城授命始末,并录绝笔遗书。后附殉难文武官员姓氏四十二人。现有借月山房汇抄本。
十卷。魏曹植(192-232)撰。曹植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亳县)人。三国时魏杰出诗人。曹操第三子,封陈王,世称陈思王。少有文才,援笔成文,被曹操宠爱,一度欲立为太子。曹丕、曹睿相继称帝,植备受猜忌。
二卷。姚锡光(1853-?)撰。姚锡光字叔泉,江苏丹徒(今江苏镇江)人,晚清兵学家。曾任天津武备学堂教习,后擢升为清政府练兵处军政司副使、陆军部侍郎等职。中日甲午战争前后,姚氏在山东巡抚、两江总督幕中
十种,九百零三卷。清高宗敕辑。清乾隆十一年(1746),高宗弘历命刻袖珍板书十种,“古香斋”是弘历为皇子时读书之地,因以为名。所刻十种为:《资治通鉴纲目》二十卷、《渊鉴类函》四百五十卷、《御选古文渊鉴
四卷。明王纳言(约1529年前后在世)撰。纳言字罗允。河南信阳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八年(1529)进士,授户部给事中。因直言敢谏,上《奏黄冠异流滥叨清秩疏》违逆皇帝旨意而系狱。后得出,而直声已振动朝廷
十二卷。明王兆云撰。兆云字元桢,麻城(今属湖北)人。生卒事迹不详。该书是一部专门记述明代文人事迹和著作的专著。所选人物上起洪武,下迄万历年间,正编四百二十三人,补遗四十四人,共四百六十七人。其人仍在者
十卷。清杨潮观(1710-1788)撰。潮观字闳度,号笠湖,金匮(今江苏无锡)人。乾隆元年(1736)举人,官四川泸州知州。除《左鉴》十卷外,还著有《周礼指掌》六卷、《吟风阁杂剧》四卷、《笠湖诗稿》。
十卷。明卞蓘(生卒年不详)撰。卞蓘为扬州(今属江苏)人。此书成于嘉靖中,完全抄袭《博古图》与薛尚功《钟鼎彝器款识法帖》,而且前后失次,摹刻舛讹,不足依据,没有什么价值。《四库提要》据浙江巡抚采进本著录
一卷。明吕维祮撰。吕维祮字吉孺,河南新安(今河南新安)人。吕维祺之弟,曾任乐平知县。维祮撰《孝经翼》,意在支持其兄维祺的见解,所说义多精当贴切。如解释“身”与“道”时云“身,动物也,见异而迁,故曰立;
一卷。王树楠(1852-1936)撰。树楠字晋卿,直隶新城(今河北境内)人。著有《尚书商谊》、《广雅补疏》、《费氏古易订文》、《学记笺证》、《陶庐文集》、《周易释贞》等。书首有树楠序,略言《中庸》为《
十卷。明陈谟(?-1388)撰。陈谟,字一德,号心吾,江西泰和人,约生于元成宗时,洪武初召赴阙,以疾辞归。洪武三年(1370)曾校文于广东,后主奉新清节书院讲席。事迹具载《明史·儒林传》,著有《海桑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