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处分则例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十八卷,首一卷。潘熔修,沈学渊、顾翰纂。潘熔,字朗斋,浙江吴兴人,官至同知知州,嘉庆十八年,以办理防堵事宜自江都调任萧县知县。沈学渊,字涵若,江苏宝山县人,嘉庆十五年举人,二十年纂成《萧县志》,后应浙
见《黄帝阴符经》。
一卷。明蔡鼎(生卒年不详)撰。鼎撰有《孙高阳前后督师略》,该书即前书之续,专记孙高阳阖家殉难之事,所叙简略。现有《荆驼逸史》本。
二卷。清潘世恩(生卒年未详)撰,沈桂芬续编。世恩字槐堂,号芝轩,吴县(今苏州市)人,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进士,官至军机大臣,武英殿大学士,谥文恭。桂芬字经笙,宛平(今属北京市)人,道光二十七年(
二十四卷。明谢彬撰。谢彬,福建龙溪(今龙海)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任南京户部贵州司郎中,后出知广州。擢山东按察副使,备兵曹濮,诸盗就擒。罢归,知府罗青霄延修府志。著有《爱吾堂摘稿》。本书乃
一卷。清尹士选(生卒年不详)撰。尹士选,字俸延,号銮坡,广东东莞人。出身诸生。著有《珊洲别墅诗钞》五卷。本卷辑其诗五十三首,附《诗钞摘句》八十八言。本书有清同治二年(1863)序刊《柳堂师友诗录》丛书
十二卷。明文林(1445-1499)撰。文林,字宗儒,长洲(今江苏吴县)人。成化八年(1472)进士,历迁太仆寺丞。著有《文温州集》、《瑯琊漫钞》。文林曾官温州府知府,因此以温州名其集。文林为文徵明之
七卷。明王韦(约1502前后在世)撰。韦字钦佩,号南原,上元(今江苏江宁县)人,生卒年不详。明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选庶吉士,授南京吏部主事,改兵部,历河南按察副使,官至太仆寺少卿。事迹附载《明
三国魏王粲(117-217)撰。王粲字仲宣,高平(今山东邹县)人。以博学著称,为“建安七子”之一。官至侍中。除本书外,尚著有《王侍中集》等。《汉末英雄记》《隋书·经籍志》著录八卷,注云“残缺,梁有十卷
十卷。明刘侗(生卒年不详)撰。刘侗著有《帝京景物略》。此书分二十三部,后附《物理考》、《通微志》二篇。全都是采辑类书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