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棋本章正经
见《灵棋经》。
见《灵棋经》。
二百五十七卷。近人柯绍忞(1850-1933)撰。绍忞字凤荪,又名蓼园,山东胶州(今胶县)人。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清末历任翰林院编修、侍读、侍讲、京师大学堂总监督等职。1914年任清史馆总纂,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
十八卷。清梁清标(1620-1691)撰。梁清标,字玉立,号蕉林、苍岩,直隶正定(今属河北)人。明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选为庶吉士。明亡,一度投降农民军,后又降清,官运亨通,青云直上,先后任兵部
一卷。清钱孙爱(生卒年不详)撰。孙爱字孺贻,钱谦益幼子,柳如是所生。谦益死后,其族子钱曾依势向孙爱胁取财产,凌虐备至,柳如是因此自缢。该书即汇集因此事而致的门状、公案、公约、书揭、归庄顾苓致钱曾书及柳
十卷。明柴奇(约1524前后在世)撰。柴奇,字德美,江苏昆山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至应天府尹。柴奇在正德时,谏南巡,劾权幸及上边储屯政诸疏,颇著直声。著有《黼甫庵遗稿》。是编前有
七卷。南宋张栻撰。张栻详《癸巳论语解》条。该书成于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癸巳,故名。该书以二程理学为旨归,分章串解《孟子》义理。指出天、理、心异取而同体,“理之自然谓之天命,于人为性,立于性为心”
五十六卷。清熊赐履(1635-1709)撰。熊赐履,字敬修,一字青岳,号素九,一号愚斋,孝感(今属湖北)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官至大学士。尊奉程朱理学,主张非《六经》、《论语》、《孟子》之书
四卷。清徐以泰(约1766年前后在世)撰。徐以泰字陶尊,德清(今浙江湖州)人,生卒年均不详。国子监生。乾隆二十二年(1757)官阳曲县知县。徐以泰工诗。其诗皆早年所作,故骨格未就,而时有隽句。该书《四
六卷。清代王士陵撰。王士陵见《易经纂言》。全书摘录《四书五经》及《性理大全》中有关“性理”方面的论述分类编辑而成,分五类(“道体”、“为学”、“为政”、“实履”、圣贤”)、四十三个子日,其间还附有作者
八卷。《补钞》一卷。《词钞》二卷。《附钞》一卷。《文钞》八卷。清杨芳灿(1753-1815)撰。杨芳灿,字才叔,号蓉裳,江苏金匮(今无锡)人。乾隆四十二年(1777)拔贡生,补甘肃伏羌知县。擢知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