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或问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八卷。清王之春(1842-?)撰。之春字爵棠,清泉(今湖南衡阳)人,1894年出使俄国,著《使俄草》。是编乃记之春生平耳闻目睹之事。意在正人心,原风俗,以兴平治之事。其特点是讲学则有渊源,考典则刚直原
二十卷。明黄佐撰。黄佐(1490-1566),字才伯,号泰泉,广东香山(今中山)人。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嘉靖初由庶吉士授编修。历任广西学政、南京国子监祭酒,累迁少詹事。学宗程朱,然不以聚徒讲学
十卷。明朱廷立撰。廷立,字子礼,号两崖,通山(今属湖北省)人,嘉靖癸未进士,早年受学王守仁,督北畿学政时提倡正学,精于藻鉴,人称朱夫子。官至礼部右侍郎。著有《盐政志》、《马政志》、《家礼节要》、《两崖
二卷。附姓检一卷。罗振玉撰。罗振玉,详见《殷墟书契》条。姓氏书,前人有很多著作。由于近代考古的深入发展,发现了不少周秦两汉的古玺印,而其中所载姓氏,有很多是以前姓氏书中所没有的。在罗氏之前,吴大澂曾著
二卷。清代况周颐撰。此书是作者居住在扬州小牛录巷时收集、摘录而成,因小牛录巷距文选楼很近,所以作者为此书命名为《选巷丛谈》。全书没有一定体例,记载考证内容较杂,其中记载清代学者阮元的轶事较多,还有一些
十六卷。清熊赐履(1635-1709)撰。熊赐履字青岳(一字敬修)。孝感(今湖北孝感)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由庶吉士授检讨。官至东阁大学士、太子太保。卒谥“文端”。著有《经义斋集》、《澡修堂
十六卷。明董其昌生平见《红绶轩帖》辑。该帖勒成于明万历三十一年(1604),初刻为木板,后改为石刻。董其昌为明代著名书家,对清代书坛有着重要影响,以至董氏书帖风行一时,该帖亦备受推崇。该帖所辑录古帖真
见《说楛》。
六卷。清杜文灿(?-1886)撰。文灿字子白,广东南海人,道光举人,曾官知县。师从陈澧(1810-1882)。另有《易大义补》一书,已著录。《周礼今释》一书,以清制阐释《周礼》制度。所释大多恰如其分。
二卷。唐苏鹗(生卒年不详)撰。鹗字德祥,京兆武功(今陕西武功县)人,光启年间登进士第。著有《杜阳杂编》三卷,所记多为边地民情、奇珍异宝、海外秘闻等。《苏氏演义》是他的另一部重要著作。该书原十卷,今本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