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斋集
十七卷。明万镗(1485-1565)撰。万镗,字仕鸣,号治斋,进贤(今江西进贤县)人。明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授刑部主事,嘉靖中官南右都御史,受严嵩抬举官至吏部尚书,后黜为平民。著有《治斋集》。是编凡十七卷,收入镗奏议十卷,内又分为顺天、南京、南台、勘夷、北兵、吏部、辞谢、称贺八集。文集四卷,诗词三卷。前十卷每小集前冠以自序。镗居吏部委曲以顺从严嵩,后被赵文华斥挤而罢官。集中所载奏议多此间所为。而其它诗文词等则俗笔为之,盖其余事。此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十七卷。明万镗(1485-1565)撰。万镗,字仕鸣,号治斋,进贤(今江西进贤县)人。明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授刑部主事,嘉靖中官南右都御史,受严嵩抬举官至吏部尚书,后黜为平民。著有《治斋集》。是编凡十七卷,收入镗奏议十卷,内又分为顺天、南京、南台、勘夷、北兵、吏部、辞谢、称贺八集。文集四卷,诗词三卷。前十卷每小集前冠以自序。镗居吏部委曲以顺从严嵩,后被赵文华斥挤而罢官。集中所载奏议多此间所为。而其它诗文词等则俗笔为之,盖其余事。此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三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四分律合注戒本》辞条。《南山文剩》一书今所见的是由徐显瑞所辑,是从全唐文中录出二十七篇,更据正续藏经增补文十篇、诗三篇而编为三卷。文中有二论,四启、一文、一仪、二
十二卷。明黄景昉(生卒年不详)撰。黄景昉,字太昉,号东崖,晋江人。明天启五年(1625)进士,由庶吉士历官庶子、直日讲,掌翰林院。崇祯朝任大学士,后罢官。唐王时起原官,不久即离去,国变后十数年而卒。生
不分卷,附《乐律算题》一卷。清爱新觉罗·载武撰。载武字绍舫,同治、光绪年间人,潜心物理算学,曾为会典馆校订乐律乐图,度量权衡等,著有《乐律答疑》二卷、《排列算法》四卷。作者认为古人研究乐律之学有未善之
一卷。唐释皎然(约760前后在世)撰。生平见《抒山集》(辞目)。此集前半部总论诗法,其后则以“十九字”为诗体分类,以“不用事”、“作用事”、“直用事”、“有事无事”、“有事无事,情格俱下”五格来论诗。
十一卷。明蔡士顺撰。士顺字考来,吴县(今属江苏)人。该书以编年体记明天启元年(1621)至崇祯元年(1628)事。卷一至卷十汇辑天启朝奏疏诏旨,按日排比,间加以论断。末一卷为召对录。有明崇祯刻本。
十卷。意大利高一志(?-1640)撰。高一志字则圣,初名王丰肃、王一元,意大利耶稣会士。1605年到中国南京传教,在该地建立第一座教堂。当反教运动时他与曾德昭均被捕入狱,于1617年被逐到澳门,教会在
八卷。黄达劭(生卒年不详)撰。达劭,湖南湘潭人,字吉棠,清代诸生,卒于民初。是诗稿卷一至二,为同治十一年(1872)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作品,收诗二百二十五首,为前一集。卷三至四为《蓼西庄集》,
见《皇朝藩属舆地丛书》。
八卷。明陆时雍(详见《楚辞疏》)撰。明金北清参评。卷首为《自序》,金北清《楚辞榷条例》,司马迁《屈原列传》。目录顺序为:卷一《离骚经》,卷二《九歌》,卷三《天问》,卷四《九章》,卷五《远游》、《卜居》
不分卷。不著作者姓名。此传奇假托明时之事,写书生景星之父殉于建文之难后,景星寓居于姨丈李凤岗家,李凤岗把女儿玉香许配给他。不久李凤岗妻死,续娶钱氏,景星离去。钱氏之侄勿清乘李凤岗出镇济南之时,欲施暴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