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学韬
十六卷。明沈尧中(生卒年不详)撰。沈尧中,字执甫,嘉兴(今浙江省嘉兴市)人。明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官至刑部尚书。此书共十六卷,沈尧中在自序中说:为纲二十有四,为目三百五十有八,皆宇宙内鸿钜之事,非草木、鸟兽之类。但其书杂采旧文,并无所考订,也无所别择,如日、月、星、宿诸占,完全录自《天官书》,而并不知太初之法最为疏漏。论周官则又过于信奉俞庭椿之说,认为冬官不亡,散见五官,而不知割裂五官,有乖经义。属杂驳之学。
十六卷。明沈尧中(生卒年不详)撰。沈尧中,字执甫,嘉兴(今浙江省嘉兴市)人。明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官至刑部尚书。此书共十六卷,沈尧中在自序中说:为纲二十有四,为目三百五十有八,皆宇宙内鸿钜之事,非草木、鸟兽之类。但其书杂采旧文,并无所考订,也无所别择,如日、月、星、宿诸占,完全录自《天官书》,而并不知太初之法最为疏漏。论周官则又过于信奉俞庭椿之说,认为冬官不亡,散见五官,而不知割裂五官,有乖经义。属杂驳之学。
太康失邦,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民咸贰,乃盘游无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厥弟五人御其母以从,徯于洛之纳。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
五曰: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后足,虽不足,犹若有跖。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故假人者遂有天下。无丑不能、无恶不知。丑不能,恶不知,病矣;不丑不能、不恶
二卷。王珏(生卒年未详)撰。王珏,清末翰林院编修王补之子,湖南湘乡人,生平无考。此文稿上卷为读《春秋三传》、《孟子》、《礼记》、《孔子家语》书后等文二十二篇。下卷为读《史记》、《后汉书》、《资治通鉴》
二卷。清汾上谁庵(生卒年不详)撰。谁庵,姓名未详,据“汾上”二字,当为山西人。此剧共二十六出,取材于杂剧《十美图》,但与其所演述的张灵、崔莹爱情故事的悲剧结局不同。其情节大略为:明才子张灵,工诗善画,
①四卷首一卷,清许元基纂修。许元基,武进人,曾任荣昌县知县。荣昌县志,创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县令史彰。史氏任县令时,荣昌县十分贫困。县城内,大都是颓房陋屋,县衙也是上漏下淤。史氏奉旨修志,召士民
四十六卷。清梁章钜(1775-1849)撰。梁章钜字闳中,一字茝林,晚号退庵,福建长乐人。清文学家,嘉庆进士,官至江苏巡抚。综览群书,熟于掌故,喜作笔记小说,也能诗,著作颇多。有《制义丛话》、《楹联丛
四卷。清毛奇龄(详见《仲氏易》)撰。毛氏认为“属辞”是“史文之散漶者宜合属也”,“比事”是“史官所载之事畔乱参错而当为之比以类也”。既反对汉儒所谓“属合辞令,比次战伐”之说,亦不赞成后儒所谓“辞有褒讥
六卷。旧题后周王朴(生卒年不详)撰。王朴,曾事周世宗为枢密使,博学多智,善于用兵作战,通晓阴阳律法。此书专论相法,疑为宋人托名之作。书前有原序一篇,自述作此书宗旨。相法一脉,自古有之,各家之说,或同或
一卷。清余宗英撰。余宗英字伯熊,安徽婺源(今属江西省)人,生卒年不详。本书所辑,以蔡沈《书集传》为主,但蔡传有误者,则不从蔡氏注,间附以己意以决断之。有的虽从蔡氏注,但为之辨误而驳正之。如蔡沈认为“梁
共收书五十三种(又附一种)。题清陈湖逸士编。陈湖逸士,真实姓名及事迹皆不详。该书原序假托在苏州陈仁锡别庄无梦园掘地所得。主要收录明末泰昌、天启、崇祯三朝间的野史以及有关东林党、三藩的史料。该书为汇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