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眼科龙木论》。
七卷。清王藻(生卒年不详)撰,王藻字菽原,南通州(今云南盐津)人。王藻生性豪迈,胸次磊磊,每有所感便发乎诗,故其诗多爽气有逸情。书中有陈奂、杨廷咸丰年间所作序,该集有诗三卷,帖体诗三卷,律诗一卷。其中
见《新刻皇明诸司公案传》。
三卷。明宋应星(1587-?)撰。宋应星,字长庚,奉新(今江西南昌)人。科学家。万历四十三年(1615)举人。曾任江西分宜教谕,福建长汀府推官、安徽亳州知州等官,崇祯十七年(1644)辞官回乡。约于清
五卷。明傅振商撰。傅振商字君雨,汝阳(今属河南)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三十五年(1607)进士,官至南京兵部尚书。杜诗分类始于王洙千家注。傅振商此编,则又因千家注本小为更定而成。《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
一卷。梁启超撰。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号任公,自号饮冰室主人,广东新会人。曾与康有为等人倡戊戌变法,失败后流亡日本。晚年摒弃政治生涯,专事著述讲学,著有《饮冰室全集》、《清代学术概论》、
三十五卷。清俞樾撰。俞樾生平见“广雅释诂疏证拾遗”。《诸子平议》仿照王念孙《读书杂志》体例,所平议者为《管子》、《晏子春秋》、《老子》、《墨子》、《荀子》、《列子》、《庄子》、《商子》、《韩非子》、《
十卷。《续集》六卷。明陶汝鼐(详见《荣木堂文集》)撰。汝鼐少有诗名,诗集中主要叙述亡国的隐痛,尤以湖南寇事诗为最佳,诗以五古形式叙写崇祯癸未年(1643年)张献忠寇湖南事,近千言,邓显鹤《沅湘耆旧集》
一卷。宋吕午撰。吕午字伯可,歙县(今属安徽歙县)人。嘉定四年(公元1211)进士,官至起居郎、右文殿修撰、漳州知府。其事迹见于《宋史》本传。《左史谏草》收有吕午的奏议六首,后附其子吕沆的奏议一首、家传
十卷。清江永(生平事迹见《律吕新论》)撰。是书将康熙皇帝论乐的五条作为《皇言定声》一卷,放在全书之首。江永没未列《律吕正义》,所以对西洋的五线、六名、八形号、三迟速都不能理解。江永作书大旨以明代朱载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