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制人臣儆心录
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徇利》、《骄志》、《作伪》、《附势》、《旷官》。从不同方面论述了奸臣的恶迹,告诫群臣应以为鉴。同时强调,作为皇上,对此等恶迹早在洞察之中,以此示驾驭之权。本书之作,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自清初即已开始。而后来的几代皇帝也多有类似之作。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徇利》、《骄志》、《作伪》、《附势》、《旷官》。从不同方面论述了奸臣的恶迹,告诫群臣应以为鉴。同时强调,作为皇上,对此等恶迹早在洞察之中,以此示驾驭之权。本书之作,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自清初即已开始。而后来的几代皇帝也多有类似之作。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不分卷。清廖平撰。此书不分卷,原名《尚书纬说》。廖平认为,“尚”是“上”的意思,因其上托帝王,所以加“尚”字以尊之。前十一篇为《尚书》,后十八篇为《中候》,不得称全书为《尚书》。所以廖平分《尚书》十一
清徐士俊(详见《香草吟》条)撰。共三十二出。最末出《浆水令》尾声载云:“曲波园七种新编定,还有《香草吟》未曾求政,待我回到稽山待请评。”是《香草吟》成在《载花舲》之后,所谓曲波园七种不知是传奇否,今所
四十九卷。明陈确(1604-1677)著。陈确,字乾初,又宁非元,号确夫,初名道永,浙江海宁人。秀才出身,一生不事科举,从事著述。是集凡四十九卷,包括文集十八卷,别集十九卷,诗集十二卷。文集按文体编次
十五卷。明邓元锡(详见《三礼编绎》)撰。包括《易》、《书》、《诗》、《三礼》、《春秋》。元锡先有《三礼编绎》二十卷别行。所以此编只摘录其中自得之语,删去经文及注。《书》、《诗》、《春秋》也不载经文,只
十七卷。清朱鹤龄(1606-1683)撰。鹤龄字长孺,号愚庵,江苏吴江人。清代经学家。明末诸生,明亡弃去。与顾炎武友善,长于笺疏之学。所著除《尚书埤传》之外,尚有《毛诗通义》、《禹贡长笺》、《读左日抄
三卷。邵章(1874-1953)撰。邵章字伯絅,号倬庵,浙江杭县(今属浙江余杭)人。光绪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杭州府中学堂、浙江两级师范学堂、湖北法政学堂及东三省法政学堂监督,法律谘议官,奉天提学使,
一卷。唐元行冲(653-729)撰。清马国翰编辑。元行冲本名澹,字行冲,以字行,洛阳(今属河南)人。官至左散骑常侍兼弘文馆学士。行冲博学,通训诂学。著有《魏典》三十卷。《御注孝经疏》系元行冲奉诏为唐玄
一卷。①明不著撰人名氏。该书记甲申(1644年)春李自成率农民军进军京师,预遣部下至山东、河南充任官吏,安抚地方,四处招降。时明朝淮抚路振飞、按台王燮同备兵守御,拒不归顺,并杀害大顺遣官。李自城攻占北
四卷。清常增撰。常增,江苏泰州(今江苏泰州)人。所著有《仪礼琐辨》、《四书纬》。是书首有自序,言“郑夹漈注《尔雅》,谓名物为经,义理为纬;名物应释,义理不应释。”而其于夹祭所谓纬则视之为经,于夹祭所谓
六种,六十四卷。又名《二程全书》。宋程颢、程颐撰,宋朱熹辑。六种为《河南程氏遗书》二十五卷附录一卷(朱熹编)、《河南程氏外书》十二卷(朱熹编)、《河南程氏文集》十二集遗文一卷附录一卷(十二卷中程颢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