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唐姚合(775-约855)撰。姚合,陕州陕石(今河南)人。宰相姚崇之曾孙。登元和十一年(816)进士第。初授武功主簿。又为富平、万年二县尉。宝应中历监察殿中御史,户部员外郎。出为荆、杭二州刺史。
①十六卷。清吴永芳修,钱以垲纂。吴永芳字椒堂,汉军正蓝旗人,康熙五十四年(1715)知嘉兴府。在任时常商议建孔庙,未行。雍正三年(1725)增祀,满足其请求,创建鸳湖书院,置膳田,建学校,挖浚城河,重
十卷。明梅鼎祚(1549-1615)编。生平见《才鬼记》。梅鼎祚仿冯惟讷《古诗纪》之意,辑陈、隋以前之文为《文纪》,此为其一。此编于酬答之文,参错附录,及误载前代册诰,与诸编略同,而体例尤为琐碎。如:
三卷。清黄光岳(约1739前后在世)编。黄光岳字硕庐,上高(今属江西)人。生卒年不详。雍正二年(1724)进士,官金华知县。编有《三诗合编》。此集为光岳辑其乡人关学诗、黄鎡、李坚三人之诗合刻而成,称《
十二卷。明张振渊撰。振渊字彦陵,仁和(今浙江余杭)人。此编以程颐《易传》、朱熹《本义》为宗,凡诸儒说理可以互相参证处,也旁采并存,标为四例。与《本义》相左但理有阐发处,称“附异”。其互有异同,但与传义
四卷,首一卷,清陈吴萃等修,姚炳奎纂。陈吴萃,曾任邵阳县知县。姚炳奎,邑人,邵阳县候选教谕。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朝廷令各直省府厅州县咸撰乡土志一书,意使人民由爱乡而知爱国。时陈吴萃任知县,奉命遵
二卷。清张大镛(1770- 1838)自撰。大镛字声之,号鹿樵。江苏昭文(今常熟)人。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举人,曾任内阁中书、内阁侍读、山西河东道等职。工书画,著有《河东从政录》、《师善录》、《
十六卷。无编者名氏。依《易》、《书》、《诗》、《周礼》、《仪礼》、《大戴记》、《礼记》、《春秋》、《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为序,各为一卷。其涉于群经者,
一卷。清胡清瑞(详见《论语赘说》)撰。是书首有清瑞自序,驳先儒错简之说,均言之成理。题曰集解,不过对郑孔注疏《朱子章句》各采其善,也间及《孝经》、《孟子》。以孝释明德,释亲民,引《孝经》“爱亲者不敢恶
七卷。附录一卷。清毛奇龄(1623-1713)撰。奇龄字大可,一字齐于,号西河,浙江萧山人。清学者,著有《分经集文集》、《经集》五十种。是书系奇龄嗣子与门生就其所著《经集》及有关《四书》的讲录汇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