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则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四卷。清张丙炎刻。所收皆包世巨一家之书。“小倦游阁”是包世臣斋名。第一卷为自书诗文及杂临古帖。第二卷删拟《书谱》。第三卷《〈十七帖〉疏证》。第四卷答问十二条。包世臣自负草书,自谓能上接王羲之。所著《艺
一卷。清法若真(1613-1696)自撰,法辉祖续编。若真字汉儒,号黄石,又号黄山,山东胶州人,顺治三年(1646年)进士。历任编修,典福建乡试,福建参政、安徽按察使等官。工书画,著有《黄山诗留》。此
①二十八卷。清李居颐纂修。李居颐字养吉,号金鋐,云南河阳县人。出身举人,雍正十三年(1735)任翼城县知县。尝葺文庙,建奎阁,通泮池。勤民敏识,留意学校。按翼城之名,起于隋开皇初年,唐改为浍州,宋后更
六卷。汉本宋朱熹撰,明陈选注,《四库全书》已著录。清圣祖康熙命尚书顾八代翻译。世宗时,特命校对授梓,以资学习。雍正五年十二月,上亲为制序颁行,为满文本,内容与汉本相同。内篇有四:曰立教第一,明伦第二,
二卷。明夏宏(生卒年不详)撰。夏宏字用德,号铭乾,海阳(今广东潮安)人。此书上卷凡三类:误写字、疑似字、误读字;下卷凡二类:通用古字、用通联字。其意在于订正六书之讹,但不能求之《说文》深研古义,照抄后
十四卷。元刘祁(1203-1250)撰。刘祁字京叔,号神川遁士,浑源(今属山西)人,为太学生时,甚有文名。但屡试不第,金亡后,复出就试得中,选充山西东路考试官,后征南行省辟置幕府。他工于诗文,有《神川
一卷。明瞿元锡撰。元锡,江苏常熟人,南明大学士瞿式耜之子,生卒年月事迹不详。《庚寅十一月初五日始安事略》记瞿式耜拥戴桂王抗清,留守桂林殉难事。顺治七年(1651)清军攻桂林时,桂林守将各营怯战怀私,清
四卷。清黄冕撰。黄冕字服周,湖南长沙人,生卒年不详。黄冕对于《尚书》,不论今、古文,皆认为有错简、脱简,便随意拼凑补缀,比之南宋王柏更为狂妄。只是黄冕不认为《古文尚书》是伪书。根据《朱子语类》,黄冕说
十三卷。清方宗诚(1818-1888)撰。宗诚字存之,安徽桐城人。是书乃宗诚读书笔记,分七部分,《论文章本原》三卷,《读文杂记》一卷,《说诗章义》三卷,《陶诗真诠》一卷,《读乐鉴论》三卷,《读史杂记》
一卷。明贺应保(详见《传家迂言》条)撰。此书是贺应保随笔札记之文,内容以评论古事为主,持论颇为笃实。有明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