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卷。无名氏撰。本书记录了许多宋、元两代官员审案时的判语。行文工巧对偶,颇有文彩。书中所涉及人名均署其人的别号。《名公书判清明集》有《永乐大典》本,清代《名公书判清明集》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此
见《大宋中兴通俗演义》。
见《含玄子》。
见《汪氏兵学三书》。
一册。英国苏特尔撰,英国梅益盛、山东周云路合译。李提摩太于同治九年(1870)来华,民国五年(1916)返回英国,居中国四十余年,创设山西大学堂,主持广学会等,皆其一生显著事迹。另撰译不下百种,对戊戌
四卷。明曾棨(1372-1432)撰。曾棨为明代诗文作家、书法家。字子启,号西墅。江西永丰人。永乐二年(1404)殿试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历侍读学士、左春坊大学士,进少詹事。卒赠礼部侍郎,谥襄敏。他才
见《左传注解辨误》。
三卷。郭京撰。郭京,唐末叶人,生平事迹及生卒年均不详。该书《新唐书·艺文志》、《旧唐书·经籍志》皆不载,《宋史·艺文志》著录为三卷。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疑其为宋人伪托之作。《崇文总目》称郭京为唐苏州
二卷。清张启泰编,陈倬校误。参见《临文便览》条。陈氏《校误》撰于光绪元年(1875),置于卷末,上卷校正《韵辨》,下卷校正《字学举隅》,为本书其他版本所不具。是书有同治光绪朝翰苑分书精刻本。
一卷。题曰石屋禅师撰,不著其名。《明史·艺文志》、《浙江通志》亦不载其目。诗中有“吾家住在霅溪西”之语,盖明代浙江湖州之僧。是集前为《山居》各体诗,后附《倡颂》九十首。首署参学门人至柔编,河南新安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