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隐子
见《玄真子》附。
见《玄真子》附。
一卷。清王庭(1607-1693)撰。王庭,字言远,号迈人。嘉兴(今属浙江)人。顺治六年(1649)进士。官至山西右布政使。六十一岁辞官,归乡闲居。王庭少年能诗,曾与堂兄王翃以诗唱和,颇得称赞。后宦游
十卷,明杨时伟撰。作者生卒年及生平不详,著有《正韵笺》、《春秋编年提要》、《诸葛忠武书》等。《狂狷裁中》上起战国,下迄金元,选取忠臣孝子志士仁人之事予以论评。书前作者自序道:“凭虚不如履实,异撰不如庸
十二卷,清黄元基修,吴苏海纂。黄元基,广西临桂人,举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任灵山县知县。吴苏海,时任教谕。灵县自明代以来叠遭兵燹,卷帙散失,文献无徵。康熙十一年(1672)县令林长存,博采耆旧,
六卷。清侯桢撰。侯桢字子勤,江苏金匮(今江苏无锡)人,道光二十六年举人。本书大致以郑玄注为主,兼采其他诸家之说作为补充,同时还订正郑氏的一些不太准确的解释。如“禹敷土”,郑玄认为“敷”是“布”的意思;
五卷。清潘相(生卒年不详)撰。相字经峰,湖南安乡(在今湖南省)人,官至云南昆阳州知州。是书论音,多本陈第《毛诗古音考》、顾炎武《诗本音》之说。潘相认为,读音若从古声则不当叶,若从今韵则不必叶,无须以叶
二卷。唐林慎思撰,其生卒年不详。林慎思字虔中,长乐人,咸通十年(869)进士,十一年又中宏词拔萃魁,授秘书省校书郎、兴平尉,寻除尚书水部郎中、守万年县令。《崇文总目》及郑樵《通志·艺文略》,皆载是书二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陈常铧、冯圻修,臧承宣纂。陈常铧,光绪年间任水县知县。臧承宣,分水县人。《分水县志》光绪三十二年(1906)刻本。共十卷首一卷末一卷,卷首为凡例图说。卷末列旧序。分卷一疆域志,
十二卷。明陈继儒(详见《邵康节外纪》条)撰。此书摭拾诸书隽语,分类编次,共十二卷,其中韵人二卷,韵事二卷,韵语三卷,韵诗二卷,韵词二卷,韵物一卷。皆以古事与明代人事参录,属《世说新语》之支流。其纤佻弥
不分卷。廖平撰。此书为廖平早期著作,共十八个编目。篇首是《王制义证凡例》,体现了廖平治经的根本指导思想。据廖平之孙廖宗泽《六译先生年谱》载,廖平35岁时,经尊经同人撰《王制义征》,“以《王制》为经,取
三卷。清陈懋侯著。陈懋侯字伯双,福建闽县人。光绪丙子(1876)进士。官至江南道监察御史。作者认为《周易》是用来判断不同时间形势下的得失对错之书,故作者引申其义,取《系辞》中“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得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