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庄子》。
①二卷。清严可均(1762-1843)撰。可均精于考据之学,曾著《说文长编》、《全唐文》、《铁桥漫稿》、《四录堂类集》、《孝经注》等。可均从《道藏》颠字四号录出《尹文子》,又据《群书治要》、《艺文类聚
十卷。清李其彭辑。李其彭字可年,山东巨野人。家本世胄,三世能文。是书仿《津逮秘书》之例,辑古今论诗之作,及其乡人王渔洋、赵秋谷、张萧亭诗话,以书籍多寡,汇为一册,不分时代。时《渔洋诗话》尚未刊行,仅据
一卷。明唐枢(1497-1574)撰。枢字惟镇,一字惟中,号子一,别号一庵。归安人(今浙江吴兴)人。嘉靖五年(1526)进士,任刑部主事。因上书为李福达事争辩,被贬为民。隆庆初复官,因为年老加秩归养。
六卷。清曹炳曾(约1711年前后在世)撰。炳曾字为章,号巢南。上海(一作浮梁)人。康熙末贡生,为曹煜曾堂弟。本集是《石仓世纂》之第三种,计诗五卷,后附杂著一卷,并有其侄曹一士所撰墓志铭。其诗与堂兄煜曾
七卷。不著撰人名氏与编撰年代。考其分韵,以一东二冬三江等标目,当为元韵而非宋韵。取宋洪适等所集汉隶,依次编纂,又以各碑字迹异同,缕列辨析。《四库提要》云:“考吾邱衍《学古编》,有‘合用文集品目一门,其
四卷。三国魏王肃撰,清马国翰辑。《隋书·经籍志》著录《毛诗》二十卷,王肃注。梁有《毛诗》二十卷,郑玄、王肃合注。《新唐书·艺文志》有《毛诗》二十卷,王肃注。《王肃注》二十卷。原书已佚。此书为马国翰辑。
七卷。清戴翊清、朱廷燮合辑。戴翊清,字竺青,乌程(今浙江省嘉兴)人,生卒年不详;朱廷燮字莲夫,归安(今属浙江省)人,生卒年不详。二人将其亡友安吉施寿民及其子施旭臣所著诗文五种即:《静学庐遗文》、《静学
二十卷一百回。明吴承恩(约1500-1582)撰。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山阳(今江苏淮安)人。他出生在一个由“两世学官”而没落为商的家庭里,幼年时即“以文鸣于淮”,但在科举中屡次受挫,直到嘉靖二十
一卷。唐太宗敕勒王羲之法书一卷,取其第一帖中首二字“十七”为名,称《十七帖》。据张彦远《法书要录》载:《十七帖》长一丈二尺,有一百零七行,共九百四十三字。《十七帖》全贴共二十八则,多记蜀事,其中尤以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