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明朱衡(1512-1584)撰。朱衡字士南、惟平,万安(今属江西)人。学者。嘉靖进士。历官刑部主事,南京刑部尚书等。嘉靖四十四年(1565)黄河决口,以工部尚书总理河漕,定议开新河,筑堤防溃。
三卷。明周宇(详见《字考启蒙》条)撰。此书共三卷,共标有八十一字,每字各为疏解一篇,其本意欲借以讲学,但穿凿点画,实则王安石之绪余而已。既非小学,又非语录,《四库》之中无类可入将之附于杂家类。传本少见
二卷。清杜文澜(详见《平定粤匪纪略》)撰。咸丰三年(1853)二月,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今南京)后,清钦差大臣向荣尾追太平军到天京城东沙子冈,三月,移扎孝陵卫,建立江南大营,围攻天京。咸丰三年三月,太平
十二卷。总例一卷。元吴澄(详见《易纂言》)撰。此书仿陆淳《春秋纂例》之体例,采摭诸家之言,各附于经,而间以己意论断。首为《总例》七篇,其“天道”、“人纪”二例为吴氏所首创,其余“吉”、“凶”、“军”、
二卷。清世祖撰。清世祖即爱新觉罗·福临(1638-1661)。此书大都是从诸家经典、成语中摘录的所谓“劝善格言”,尤其以宋代的《太上感应灵篇》中所摘的语句居多,共二百六十六条,如“勿以小善不足以为福而
十七卷。清希元撰。希元,蒙古正黄旗人,袭一等继勇候,历官荆州左翼副都统,杭州荆州江宁吉林福州将军兼署闽浙总督。是书卷首载纂修衔名、满营军署左右都统府书院图等。卷一为宸翰,卷二、卷三为敕谕,卷四为建置,
① 七十六卷。清于成龙等修,张九征、陈焯纂。于成龙详见河北康熙《畿辅通志》。张九征,字公选,号湘晓,清丹徒人。顺治四年进士,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陈焯,字默公,清桐城人,顺治进士,官至兵部主事。康熙
二十卷。清代王澍(1668-1743)撰。王澍见《禹贡谱》条。全书以朱熹《白鹿洞规》为纲,并分类分条进行论述,论述中引用了许多儒家经典著述及史部著作中的内容,是一部系统研究朱熹《白鹿洞规》的书。
一卷。元黄溍(1277-1357)撰。黄溍字晋卿,又字文卿,婺州义乌(今属浙江)人。延祐二年(1315)赐同进士出身。历任台州宁海县丞、应奉文字、同知制诰、国史院编修官、翰林直学士、翰林侍讲学士等。卒
二十卷。清刘翰周纂修。刘翰周,河北丰润县人,举人出身,乾隆五十九年(1795)任寿光知县。《寿光县志》,创修自康熙三十七年(1698)邑令刘有成,再修于雍正年间李方膺,三修于乾隆二十年邑令王椿。此志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