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义补说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一卷。清代汤斌(1626-1687)撰。汤斌见《洛学编》条。作者学说源于清代学者孙奇逢,介于朱陆二派之间。此书共有二十多条目,均是作者关于“存心”、“养性”、“稽古”、“敬身”等方面的心得。“常语”意
见《品花宝鉴》。
晋王浮撰。生卒年不详。王浮是个道士,约西晋惠帝时人,官祭酒,曾作《老子化胡经》以诬谤佛法。事见梁慧皎《高僧传·帛远传》。原书已佚,清文廷式《补晋书·艺文志》著录,未言卷数,亦不知亡于何时。《太平御览》
二卷。意大利利类思(1606-1628)纂译。利类思,意大利传教士,1637年来华,译有《超性学要》等书。清初康熙年间,朝廷统治者仍沉缅于关外的马背生活,养鹰放鹞,驰骋狩猎,视为故常。当时清圣祖玄烨(
二卷。清代况周颐撰。此书大部分内容记述金石考证、诗词评论方面的内容,其它方面则记载了一些掌故、版本、名人轶事之类内容。作者所著笔记较多,此书可与作者的另外几本金石词话类书互相参证。书中所载的写本《白石
十四卷。明魏偁(生卒年不详)撰。魏偁,字达卿,鄞县(今浙江省鄞县)人。官石城县训导。此书十四卷,分内、外篇,其中内篇十七,皆记人伦文行之足为世法者。外篇七,记神鬼及外国诸事。又有续篇一,皆为杂说。每篇
四卷。明詹泮撰。詹泮,字少华,江西玉山人。生卒年均不详。泮为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官至礼部给事中,乞养归。曾从章懋游,以讲学自任。其诗文别为一格,有《少华集》四卷。此集杂文诗词共三卷,外录一卷,
一卷。清林庆炳撰。林庆炳字耀如,侯官人。官至广东侯补盐大使。此书摭取易义十八事,荟萃群言,并折衷旧说抒发己见。尤其是对王引之批评最为严厉的郑玄爻辰法,虞翻旁通说等,更是极力维护,故其说往往渊源古义,虽
七卷。明王瑛撰。王瑛,字汝玉,无锡(今江苏无锡)人。生卒年均不详。嘉靖进士。官至监察御史。著有《王侍御集》,是集凡七卷。为其子鸿胪寺主簿王同谷所刊,盖欧大任所选定。前二卷为古体诗,后五卷为近体诗。集前
二卷。《诗钞》十一卷。清方昌翰(生卒年不详)撰。方昌翰,字宗屏,安徽桐城人,官新野知县。方昌翰既能诗,而有闻于时。其诗有以名德著者,有以功业著者,有以经学著者,有以文辞著者。作者绩学继志,早年所作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