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对卦数变合参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书说朱熹不懂《易》中“十年”、“三年”、“七日”、“八日”之旨,以及讼卦九二爻辞“三百户”之数。乃撰此书以明之。其方法是附会反对卦。如屯蒙为反对卦,以二卦合,屯居下蒙居上,屯二爻为一年,逆数之至蒙五爻,历十爻为十年。故屯卦六二曰“十年乃字”。合需、讼二卦,以需下讼上,说讼二画九,便是九十户。讼初画六,便是六十户。需上画六,便是六十户。五画九,便是九十户。合之,得三百户。认为此意几千年没有阐明,纯系穿凿附会之论。《四库全书总目》存目。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书说朱熹不懂《易》中“十年”、“三年”、“七日”、“八日”之旨,以及讼卦九二爻辞“三百户”之数。乃撰此书以明之。其方法是附会反对卦。如屯蒙为反对卦,以二卦合,屯居下蒙居上,屯二爻为一年,逆数之至蒙五爻,历十爻为十年。故屯卦六二曰“十年乃字”。合需、讼二卦,以需下讼上,说讼二画九,便是九十户。讼初画六,便是六十户。需上画六,便是六十户。五画九,便是九十户。合之,得三百户。认为此意几千年没有阐明,纯系穿凿附会之论。《四库全书总目》存目。
十卷。明薛蕙(1489-1541)撰。薛蕙,字君采,亳州(今属安徽省)人。年十二能诗。正德九年(1514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后官至吏部考功郎中。薛蕙于书无所不读,学者重其学行,称为“西原先生。”著有
一卷。清温汝能编纂。温汝能字希禹,广东顺德人,乾隆戊申举人,官中书。温汝能认为石台正义本为最善,唐明皇所注邢疏,经旨畅然,因“撮其要而去其烦,融其义而集其说”(见《孝经约解》序),另外节采诸家,汇辑成
四卷。清李琰纂修。李琰,直隶高阳(今河北高阳)人,举人,康熙十七年(1678)任知州。旧志始修于明万历间茅一桂,无刻本,仅手缮本一册。李琰到任,聘学正朱仲莲纂修州志,在旧志基础上修订,补充而成州志。《
一卷。清全祖望(1705-1755)撰。祖望为清代著名史学家、文学家。字绍衣,号谢山,浙江鄞县人。乾隆元年(1736年)进士,选庶吉士。后因受权贵排斥,辞官归里,专心读书著述。曾七校《水经注》、三笺《
六卷。宋洪迈(1123-1202)(详见《史记法语》)撰。《容斋随笔》为洪迈近四十年之读书笔记,而此集即是由后人辑《容斋随笔》中涉及诗歌的内容而独成一编的。主要记载洪氏对诸名家诗歌的评论。洪迈论诗,对
八卷。清汪绂(详见《周易铨义》条)撰。绂有《六礼或问》十二卷已著录。书首有吴引孙《序》“光绪三十一年以新疆布政使署巡抚乞病归卒”。《序》言,“学以育才,而才以莅事而事治。今人首尚科举,乃判学与事为两途
无卷数。清陈诜撰。陈诜字叔大,号实斋,海宁人,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科中书官至礼部尚书。谥号清恪。其书以六十四卦每两卦为一篇,前列经文而以总论尾随其后。前无序文,也没有凡例。观其两卦合并之
十卷。清陶孚尹(约1675前后在世)撰。陶孚尹,字诞仙,江阴(今江苏江阴)人。生卒年不详。任桐城县训导。著有《欣然堂集》。是集为陶孚尹诗文集。凡十卷,诗六卷,文四卷。词附后。前有王士祯、尤侗序。均对其
一卷。旧题元程复心撰,实即明人谭贞默所作,而“伪题元人之名”(李遇孙、谢巍语。见谢巍《中国历代人物年谱考录》正编第一卷)。该书是将《论语》各章分隶于孔子年谱之内,而又杂采《左传》诸书附会之。事多牵合。
二卷。清李渔撰。其生平见《闲情偶寄》条。此剧写荆州男子阙素封,早失父母,家富而貌丑,为人忠厚老实,平生多行善事,或输粮于官,或焚券免债。前后曾娶三房妻子,皆因嫌其貌丑而不与其同居,避于书房之中,礼拜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