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斋遗稿
二卷。明陈宪(648~725)撰。陈宪,字伯度,号后斋,余干(今江西余干)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至贵州布政使司参议。著有《公余纪拙》,《粤江行稿》等。是集有《公余纪拙》一卷,《粤江行稿》一卷,乃陈宪之子鄞县丞照所编。首有鄞县人载暨序,称“其得乡先哲胡居仁之传。故诗多理语。”盖当时风气所致。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二卷。明陈宪(648~725)撰。陈宪,字伯度,号后斋,余干(今江西余干)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至贵州布政使司参议。著有《公余纪拙》,《粤江行稿》等。是集有《公余纪拙》一卷,《粤江行稿》一卷,乃陈宪之子鄞县丞照所编。首有鄞县人载暨序,称“其得乡先哲胡居仁之传。故诗多理语。”盖当时风气所致。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三卷。明顾九思撰。顾九思字与睿,长洲(今属江苏苏州市)人。隆庆进士,曾任丰城知县。以治行第一提拔为户科给事中。官至通政司右通政。《掖坦题稿》为作者任给事中所上奏疏,多切军国大计。其中在户科有一篇,在礼
二卷。清刘景伯(详见《春秋提纲》)撰。该书是作者所著《枕经堂文集》中的一种。全书分上下二卷。原为十六卷,该书是其选本,共九十篇。不尽释《春秋》全经,只就其中的疑义分别分析,标经文为题目,间或在下面附注
四卷。清陆陇其(见《古文尚书考》)撰。该书为陆氏读《朱子大全集》的心得笔记。陇其对于朱氏正集二十九卷以前之诗、赋、札子等人所共知者不再置论。自正集三十卷起至别集五卷止,则摘其精要,分条纂录,各加按语以
二卷。拾遗一卷。附录一卷。有赵宦光(生平详见《说文长笺》)撰。此书本在《说文长笺》之中,后析出单行。其《说文长笺》穿凿附会,引据疏漏,尤为后世小学家所讥。但《寒山帚谈》一书则为书家所重,上卷共四篇,一
一卷。不著撰者名氏。此书卷末自跋称“辛酉三月二十五日记”,署名为“德水”。钱塘厉鹗在后跋中称此书“颇为可观”,后人据此等考证,认为此书当是德州卢世(1588-1653)撰。卢世淮,字得水,一字紫房,晚
一卷。清孙乔年(见《古文尚书证疑》)撰。孙乔年所著书除《古文尚书证疑》以外,还有《尚书今文集说》、《五经释诂》、《三正考》等。此卷《禹贡释诂》,即为《五经释诂》之一种,原为手稿藏于家中,至其孙孙仝严始
一卷。清黄某(生卒年不详)撰。黄某,不知其姓名,清末任安徽太平县知县,约生活于清末至民国初期。黄某为推广养蚕业,与本县的一个叫赵敬如的人共同编写了《蚕桑说》一书。《蚕桑说》讲述种桑养蚕的生产技术及经营
八卷。宋赵令畤(1051-1134)撰。赵令畤字景贶,又字德麟,自号聊复翁,又号藏六居士,宋太祖次子燕王德昭之后。哲宗元祐中签书颍州公事,时苏轼知颍州,与之来往甚密,日相唱合。苏轼获罪,受牵累被罚金,
①十四卷首一卷,清沈潜、阚昌言纂修。沈潜,秀水人,曾任罗江县知县。阚昌言,曾任罗江县知县。按罗江,汉置县地。晋置万安县于梓潼水尾,属梓潼郡。后移县治其地,宋齐因之。西魏置万安郡,隋初开初郡废,县属金山
四卷。清陈祖范(1676-1754)撰。陈祖范有《经尺》(已著录)。此集为其文集,共四卷。陈祖范以研究经学有名于时,故其文亦多论经、讲学之语。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