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吉林提法司第一次报告书

吉林提法司第一次报告书

五卷。清吴焘撰。吴焘,字子明,云南保山县人。清光绪进士。是书为宣统元年(1909)其任吉林提法使时所编。卷首为谕旨奉折,卷一为司署,下为写真类、文牍类、章程类,有司署职员经费及省城全部经费各表卷二为审判,再分写真、文牍、章程等类,又有审判、检察等厅职员经费各表,卷三为监狱,下又分写真、文牍、章程等类,又有看守等所职员及额支经费等表,卷四为司法教育,下也分写真、文牍、章程类,表为审判、讲习监狱等所科职员经费等。是书为考察清代地方司法制度提供了许多具体的资料。有宣统吉林印本。

猜你喜欢

  • 韵法横图

    一卷。明末李世泽撰。李氏字嘉绍,上元(今南京市江宁县)人。如真先生(李登)之子。是书初名《切韵射标》,梅膺祚取之与《韵法直图》相配,改称《韵法横图》,附刻于《字汇》后。梅氏序云:“是为李嘉绍氏所作者也

  • 直隶沣州志

    二十八卷,首三卷,清安佩莲修,孙祚泰等纂。安佩莲,字玉青,贵定人,嘉庆七年(1802)进士,曾任沣州知州。孙祚泰,字文冈,沣州人,举人,曾任宁远县训导。沣之得名,肇于《禹贡》,置州则自西魏始。由是为郡

  • 苏诗摘律

    六卷。旧本题刘宏集注。刘宏生卒年、事迹均不可考,无锡(今江苏省无锡市)人。据书中所题,刘宏曾任长垣县知县。本书共六卷。集中之诗,皆为摘自苏轼集中之七言律诗,刘宏自注亦附诗下。因其才学有限,故所注潦草荒

  • 金瓶梅

    明兰陵笑笑生撰。作者的真实姓名及生平事迹不详。兰陵今属山东峄县(枣庄市境内),作品中又多用山东方言,因此作者可能是山东人。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说:“闻此为嘉靖大名士手笔”。有人推测为王世贞,实不可

  • 友竹草堂集

    十二卷。清蒋庆第(生卒不详)撰。蒋庆第,河北省玉田县人,字著生,咸丰进士,官章邱知县,是集有文集六卷,诗集二卷,随笔二卷,楹联一卷,趋庭录一卷。文集中卷一至二皆论文,上卷论历史人物,评说春秋及两宋人物

  • 钦定石峰堡纪略

    二十一卷。清乾隆四十九年敕撰。苏四十三起义失败后,清廷对伊斯兰教新教和撒拉族人民继续推行高压政策,因而又激起了田五领导的石峰堡起义。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四月,田五在甘肃巩昌府通渭县北六十余里的石

  • 八崖集

    十三卷。明周廷用(约1526年前后在世)撰。周廷用,字子贤。明代诗文作家。华容(今属湖南)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除宜黄知县,征授御史。出为福建佥事,进参议,历四川副使、江西按察使。

  • 昭平县志

    八卷,清陆焞纂修。陆焞,字芸谷,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举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昭平知县。旧志明万历间县令柯寿恺始创,康熙间县令杨燮重修,悉抄前志,不但无增反损前书。乾隆间宋敞手辑草稿。乾隆二十

  • 溪山堂草

    四卷。明沈思孝(1542-1611)撰。沈思孝,字纯,浙江嘉兴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累官右御史。著有《奏录》,已著录。是集乃其晚年之作。凡四卷。思孝名入琅琊四十子之列。论者称其晚交姚士粦,故间

  • 春秋传议

    四卷。清张尔岐(详见《周易说略》)撰。据清李焕章《张蒿庵处士传》,尔岐“著《春秋传议》,未辍而卒”,且此书亦颇有缺略,大约即尔岐未成之稿。明代以来,沿《春秋》诸家中以胡安国《春秋传》影响最大,故尔岐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