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六卷。清伯麟(?-1833)等奉敕编,伯麟,清大学士。满洲正黄旗人,由进士官至礼部尚书,道光三年调任兵部尚书。是书分“八旗处分则例”和“八旗绿营处分则例”。八旗处分则例分为公式、选举、考劾、限期、
二十四卷、附录一卷。清方中通(1633-1698)撰。方中通字位伯,安徽桐城人,哲学家方以智次子,受业于波兰传教士穆尼阁(1611-1656),学历算术。顺治十八年(1661)撰《数度衍》,包含有数原
不分卷。林则徐撰。林则徐(1780-1850),字无抚,一字少穆,晚号俟村老人。福建侯官(今属福州)人。嘉庆十六年(1811)进士。二十五年(1820)出任浙江杭嘉湖道。道光三年(1823)任江苏按察
见《醒世姻缘传》。
一卷。汉马融撰,清马国翰辑佚。郑玄师事马融,汉人家法,称述师说不嫌蹈袭,故郑玄《周礼注》不复别白马氏之说。但是郑玄于马氏之说有取者,有不取者。取者,如马注“立其两”:“立卿两人”;“以媺诏王”:“告王
十二卷。明杨循吉(1458-1546)撰。杨循吉,字君谦,自号南峰山人。吴县(今属江苏)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授礼部主事。后因病乞归。著有《南峰乐府》、《攒眉集》、《苏州府纂修识异》等。循吉
四卷。清永恩撰。永恩系清礼烈亲王代善第六世孙,初袭康亲王,乾隆四十三年(1878)复号礼亲王。此书成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凡四卷。首列河图洛书,概因河洛以起数,且以卦气定律吕之观点。谓律由声制,
十卷。补遗一卷。清王余佑(1615-1684)撰。余佑,字介祺,自号五公山人,直隶新城(今属河北)人。明末随父起兵抗击李自成军。入清后,隐居易州(今河北易县)五公山,教授生徒,不求闻达。史传称其“尝受
一卷。比利时人柏应理(?-1692)撰。柏应理为比利时耶稣会士。1658年同南怀仁等三人一道来华。著有《孔子哲学》等书。此书是作者因在江南传教,得到徐光启孙女甘弟大的许多帮助,因此为表彰徐光启等在传播
十六卷《补遗》一卷。明左光斗(1575-1625)、左懋第(1601-1645)撰。清左辉春编。左光斗字遗直,号浮丘。安庆桐城(今属安徽)人。万历中与杨涟同举进士。任御史时办理屯田,在北方兴水利,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