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竹编
一卷。明葛一龙(1566-1640?)撰。一龙,字震甫,江苏吴县人。官云南布政司理间,于崇祯庚辰(1640年)卒于家。一龙以诗闻名吴中,曾著有《尺木斋诗选》、《新诗索解》、《滇茶百韵》、《鹧鸪集》诸书。该编为一龙诗集十六种之一,首题之间陈继儒眉公校,继儒与一龙友善,因而为其参校。该编以修竹命集名,寄托了诗人的志向。如集中《断发词为杨丽人赋》、《三月二日览梅吴家园》、《对永嘉四灵》、《送王纯南还朝诗》,均纤逸有致。麻城刘侗为全集作序,认为其诗属下乘。该编有明崇祯刻本。
一卷。明葛一龙(1566-1640?)撰。一龙,字震甫,江苏吴县人。官云南布政司理间,于崇祯庚辰(1640年)卒于家。一龙以诗闻名吴中,曾著有《尺木斋诗选》、《新诗索解》、《滇茶百韵》、《鹧鸪集》诸书。该编为一龙诗集十六种之一,首题之间陈继儒眉公校,继儒与一龙友善,因而为其参校。该编以修竹命集名,寄托了诗人的志向。如集中《断发词为杨丽人赋》、《三月二日览梅吴家园》、《对永嘉四灵》、《送王纯南还朝诗》,均纤逸有致。麻城刘侗为全集作序,认为其诗属下乘。该编有明崇祯刻本。
十二卷。无撰者姓名。书前后亦无序无跋。此书体例,与《清文典要大全》相同。专为京外的各部旗衙署,翻译上谕批旨,及折奏公牍所需。此书依《康熙字典》的部首排列。集各种例行清语,皆以词语的第一字为纲。其语句不
见朱熹《阴符经考异》。
无卷数。明朱朝瑛(详见《读易略记》)撰。《读尚书略记》力辨攻古文《尚书》者之非,殊失深考。其注语亦不过敷衍文句大意,无甚创见。有《七经略记》本,标注此书三卷,藏于北京图书馆。而有清方德骥题款的,则收藏
十卷。旧题唐冯贽撰。冯贽,不知何许人。此书《新唐志》、《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均不载。《直斋书录解题》、《文献通考》、《宋史·艺文志》始载之,作《云仙散录》。《四库全书总目》考二者为一书。关于作者
一卷。清范士增撰。此卷以《尚书》中的文字来解释其中别处经文,较好地把握了《尚书》全书的含义,其所解释之者,意义都很贴切,在清人《尚书》研究中独辟蹊径。如范士增以“罔有攸赦”来解释“怙终贼刑”;以“元后
二十卷。清刘翰周纂修。刘翰周,河北丰润县人,举人出身,乾隆五十九年(1795)任寿光知县。《寿光县志》,创修自康熙三十七年(1698)邑令刘有成,再修于雍正年间李方膺,三修于乾隆二十年邑令王椿。此志为
十卷。宋李焘(1115-1184)撰。李焘字仁甫,一字子贞,号巽岩,眉州丹棱(今属四川)人。绍兴进士,曾任兵部员外郎、礼部侍郎,官至敷文阁学士,主修国史多年。著有《续资治通鉴长编》、《易学》、《春秋学
四卷。清外方山人(西崖)撰。是书分名、言、事、物四部,沿袭《通俗编》、《恒言录》传统,辑录俚言俗语,考辨源流,引书为证。卷首有嘉庆二十年(1815年)作者自序、嘉庆十六年(1811年)王玉树序、嘉庆九
二卷。美国林乐知(详见《中国关系论》)译,吴江林廷旭述。同治十年(1872),日本政府首次派员出使外国,日本官员森有礼(1847-1889,曾于1875-1878任驻华公使)被派往美国任职,并奉政府命
四卷。清黄培芳(生卒年不详)撰。培方字子实,又字香石,香山(今广东中山)人。嘉庆副贡,官乳源、陵水教谕。此书与王筠《正字略》性质相同,亦为《四库全书辨正通俗文字》的重订本。卷一二为辨似上下,卷三为正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