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历史事件>输籍法

输籍法

即输籍定样。隋朝确定户等及纳税数额的方法。隋文帝为搜括户口,采纳宰相高颖建议,行输籍之法,即由中央确定依据资财划分户等的标准,从轻定额,写成“定簿”,称为“输籍定样”,颁发到各州县。每年正月五日,由县令派人出查,以百姓三党(三百家)或五党(五百家)共为一团,依定样确定户等,依户等确定纳税数额,登记造册,做为官府征收赋税的凭证。税额既定,一使百姓无法逃税,二使地方官吏难于肆意勒索。且输籍法所定官税比豪强私税为轻,又使农民乐于归附国家。该法实施后,大量隐漏、逃亡的农民成为国家编户,从而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猜你喜欢

  • 穿鼻草约

    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英国侵略者炮制的不平等条约。1840年9月1日(道光二十年八月二十二日)清政府任命琦善为钦差大臣,赴广州与英国侵略者谈判。琦善抵广州后,力反林则徐所为,尽撤战备,一意主和。他在和英国

  • 关陇起义

    北魏末年敕勒族人胡琛和羌族人莫折大提先后领导的关陇地区人民大起义。正光五年(公元524年)四月,胡琛自称高平王率众起义,为魏将卢祖迁所败,率部北撤。六月,莫折大提在秦州(今甘肃天水)自称秦王,聚众起义

  • 安重荣起兵反后晋

    五代时后晋高祖石敬瑭卖国求位、父事契丹的行径引起众多部将不满。后晋成德节度使安重荣虽系一骄横武夫,但不失爱国之心和民族气节。他耻于称臣契丹,每见其使者,必箕踞大骂,或派人暗杀之。又招致辽境内吐谷浑,契

  • 国民宪政会

    清末保皇派的政治团体,又称帝国宪政会。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梁启超逃亡日本,继续坚持改良主义路线,吹捧清帝载湉“圣德”,在海外组织保皇会。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康、梁等大

  • 李渊克长安

    李渊太原起兵之后,挥师南下,克霍邑(今山西霍县)、平临汾(今山西临汾)、绛郡(今山西新绛),围河东(今山西永济)不克,乃渡黄河西向,直取关中。渡河之后,李渊派李建成、刘文静将数万人屯永丰仓,守潼关以备

  • 俄国撤兵条约

    见“交收东三省条约”。

  • 钦定西藏章程

    乾隆(公元1736年—1790年)年间,清政府为西藏地方政权所规定的最高法律。廓尔喀侵藏事件后,清政府决心整顿和改革西藏的政治与宗教制度。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清廷命福康安会同八世达赖、七世

  • 东厂

    官署名。明成祖为镇压人民和清除建文帝余党,一方面恢复和加强锦衣卫,一方面于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设立东缉事厂(简称东厂),由宦官提督。权力在锦衣卫之上,只对皇帝负责,不经司法机关批准,可随意监督

  • 吕后临朝

    汉高帝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刘邦死,子惠帝继位,懦弱无能,朝政大权落入惠帝母吕氏手中。吕后剪除异己,杀害刘邦生前最喜爱的儿子赵王如意及其母戚夫人。惠帝死,吕后临朝称制,用其亲信审食其(yi ji)为

  • 里甲制

    明代地方基层政权组织。明代县以下基层组织,城中称坊,近城称厢,乡村称里。民户一百一十户为一里,选丁粮多的地主十户轮流充当里长,余百户又分为十甲,每甲设甲首。里长、甲首对所辖民户直接进行监督、统治和课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