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生卒】:?—前34即广陵孝王。武帝孙,广陵厉王子。宣帝五凤四年(前54)其父以反叛罪被迫自杀,国除,他亦被废为庶人。元帝初元二年(前47),复以他为广陵厉王太子,立为广陵王,在位十三年病死,子刘意嗣
【生卒】:1829——1861湖南溆浦人。太平天国运动时,参加湘军田兴恕虎威营,转战江西、湖南,两援贵州,多次与太平军石达开部作战,赐号“锐勇巴图鲁”;官历参将至贵州大定协副将。咸丰十一年,战死大水桥
【介绍】:南朝梁南兰陵人,字子真。萧昂弟。少狂狷,不拘礼。武帝天监初,累迁中书侍郎。每求试边州,武帝以其轻脱无威望,不许。迁给事黄门侍郎,上表请自解,坐免官。普通五年,于宅内铸钱,因下廷尉,得免死,徙
【生卒】:754-815字处仁,清河武城(今属山东)人。少举进士,又登贤良方正科。曾疏论裴延龄,为时所知。终官太常卿、知吏部尚书铨事。(,参见《新唐书》)【生卒】:756—815【介绍】:唐贝州武城人
【生卒】:438—487南兰陵(今江苏常州西北)人。初名道先,后避齐高帝讳改名。宋世与萧赜相善,累为其宁朔、抚军、中军府司马。齐国建立,迁司州刺史,沿边筑戍、防御北魏。萧赜即位,封新吴侯,迁领军将军。
【生卒】:?—272【介绍】:西晋渤海南皮人,字仲容。初为县吏。后为司马师中护军司马,师谓苞细行不足而有经国才略。仕魏东莱、琅邪太守,迁徐州刺史。又为司马昭所器重。讽魏帝禅位。晋武帝代魏,迁大司马,进
世长孙。为太常丞,不久,即遭酷吏陷害,卒于贬逐地岭南。(,参见《新唐书》)
【生卒】:?—约1455【介绍】:明陕西耀州人,字思恭。永乐十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改晋王府奉祠。宣德时,坐事戍边。敬自乞死,宣宗下之宫刑,侍郕王。景泰时,升内官监太监,甚被信任而不招权宠,亦不乞恩泽。
【介绍】:东汉明帝时西南夷白狼国国王。永平中归汉。
【介绍】:宋人。神宗元丰初内官。效王建作宫词百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