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田
骆越人耕作的稻田称谓。古时居于交趾一带的骆越人利用江河潮水的涨落而垦种之稻田,据《水经注》引《交州外域记》云:“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骆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
骆越人耕作的稻田称谓。古时居于交趾一带的骆越人利用江河潮水的涨落而垦种之稻田,据《水经注》引《交州外域记》云:“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骆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
见“全辽文”(830页)。
唐至清对今广西左、右江流域的土地称谓。“俍”,壮语音译,意为“土官”,“俍田”即土官之田地。历代在此地设羁縻州县或推行土司制度,田地概属土官所有,土官将其分为两大类:一为自营田(含养印田、荫免田、职田
西藏波密地方差税名。藏语音译,意为“向王交纳的年差”。此“差”,实为“税”,为实物税。其中之“王”系指当时波密王噶朗杰布(居噶朗央宗)。1927—1931年,在藏波战争中,西藏地方政府攻败波密王,年税
?—920五代时河西军事首领。自称归义军节度兵马留后使。后梁乾化四年(914),取代敦煌国天王※张承奉,并取消敦煌国称号。贞明三年(917),后梁改敦煌国为归义军,任归义军节度使。改善与甘州回鹘的关系
参见“孜洛布扎”(1265页)。
见“萧乐音奴”(2000页)。
地名。即今云南中甸县。地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峡谷。唐吐蕃铁桥节度使地,宋为大理所辖,元属丽江路,明为丽江府地。清初土知府木氏降于吴三桂。康熙九年(1670),吴割其地赠达赖喇嘛,设喇嘛营官,始盛行
见“达密里部”(734页)。
见“拓跋邻”(1356页)。
参见“菁民”(19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