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洛水
见“潢河”(2464页)。
见“潢河”(2464页)。
又名“黑瑶”。部分瑶族称谓。因服饰尚青而得名。原先散居于黔南荔波县各地,以狩猎为生,大约在明末清初辗转迁至荔波县东北30里的瑶麓。这里土地平畴,气候温和,在邻近布依族的影响下,逐渐定居下来转向农耕。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
?—1364元朝宦官。又作王不花。高丽人。朴氏。与顺帝完者忽都皇后同乡,以宦官入事皇后,受宠幸,官至荣禄大夫、资正院使,执掌皇后财赋。顺帝至正十九年(1359),与皇后谋使顺帝禅位于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
1850—1869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七代活佛。法名凯珠布丹桑(一译架伊兹蒲丹占)。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二十二世。一说生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藏族。拉萨附近的俗人米谷玛耳之子。
即“哈密”(1630页)。
见“长孙嵩”(364页)。
见“成吉思汗”(744页)。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明代设置,秩正五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为黑龙江以北六十四个村屯的总称。又以在黑龙江中游左岸,故又称江左六十四屯。所在北起爱珲县黑河镇东北精奇里江(前苏联结雅河)口,南至孙吴县霍尔莫勒津屯对岸,南北长140—150里,东西宽50—80里。居
蒙古族古代饮酒习俗。据《蒙鞑备录》、《黑鞑事略》等书记载,古代蒙古族宴客时,主人举杯先饮一口,然后再奉客饮,或客人以一手持杯,请主人先饮一口,然后自饮,谓之“口利”。若主人先饮一杯,然后再斟一杯奉客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