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越
见“骆越”(1782页)。
见“骆越”(1782页)。
唐※“西山八国”诸羌之一。在今四川西北部岷江支流杂谷脑河中下游的理县及黑水河上游黑水县一带。与※哥邻羌相邻,居民交错而居,关系密切。南朝宋元嘉元年(424)夏,西秦乞伏炽磐遣镇南将军吉毗率步骑万人,南
?—1670清朝将领。又作托博克。蒙古族。土默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居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隶博硕克图汗。察哈尔部林丹汗攻占土默特后,遂归属察哈尔。天聪六年(1632),清军征察哈尔,林丹汗西
官名。清代在川、滇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从三品或正四品。其职责为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究治不法,搜捕盗贼,制止抢掠,维护驿道畅通,贡纳特产,率土民、土
见“粆离尀”(1944页)。
即“刘眷”(859页)。
见“马文义”(163页)。
?—1773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御前大臣旺扎尔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授三军侍卫。三十六年(1771),擢御前头等侍卫,署镶黄旗蒙古副都统,授正蓝旗蒙古副都统。三十七年二月,随军征
渤海国宗王。※大嵩璘在位时(794—809),官慰军大将军、左熊卫都将、上柱国,封开国子,唐贞元十四年(日本桓武天皇延历十七年,798)冬,奉嵩璘命,护送日本来使归,并出使日本,要求日缩短相互交聘期限
1790—1828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译札罕格尔。又称张格尔和卓、张格尔条勒。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孙,萨木萨克次子。自幼居浩罕。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纠众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洪武八年(1375),改沿边溪洞军民府置,以宋代名将杨业后裔杨金奉为长官,隶酉阳宣抚司(后为“酉阳宣慰司”)。明末,杨胜皋袭职。清顺治十六年(1659),胜皋归附,因呈请袭职迟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