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丁
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例由阿拉特(平民)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祭祀、承担祭祀费用,终生从事此役。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51:顺治九年(1652)规定:蒙古亲王守墓人为10户,郡王、固伦公主各8户,贝勒、贝子、和硕公主各6户,镇国公、辅国公各4户。
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例由阿拉特(平民)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祭祀、承担祭祀费用,终生从事此役。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51:顺治九年(1652)规定:蒙古亲王守墓人为10户,郡王、固伦公主各8户,贝勒、贝子、和硕公主各6户,镇国公、辅国公各4户。
见“麦积山石窟”(958页)。
碑名。原碑在云南省昆明市劝业场城隍庙内。清嘉庆八年(1803)十月,云南丽江府(治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与昆明等地官绅立。碑高约170厘米,宽约100厘米,无碑额,碑文28行,满行70字,右行,正书。内
见“儋耳国”(2516页)。
见“制举宏词科”(1454页)。
见“仡僚”(571页),“仡佬族”(572页)。
见“避暑山庄”(2566页)。
见“舐碱鹿”(1883页)。
见“折掘部”(1056页)。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310成汉大臣。父李含初为六郡人部曲督,娶巴人首领李慕女、李特妹为妻,西晋永宁元年(301),李特承制后,封为西夷校尉。后成为表弟李雄心腹,委以军国大事。建兴元年(304),雄称成都王后,以材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