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皆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1828—1864清咸丰、同治间广西贵县农民起义领袖。又名黄三。贵县覃塘青云村人。壮族。出身贫苦农民之家,为人刚直不阿,好打不平。咸丰二年(1852),在太平天国革命的影响下,在家乡覃塘设馆拜会,倡议
1830—1886清同治年间甘肃回民起军首领。字魁峰,又字鼎臣。经名“阿布都拉·阿齐兹”。甘肃河州(今临夏)摩尼沟何家庄人。回族。出身宗教世家。祖籍陕西大荔。早年在西安大学习巷清真寺学经,结业“穿衣”
古族名。一说为狄种。春秋时与林胡并居于晋北。战国时东与赵为邻,居晋西岚山。赵武灵王来攻,附属于赵。汉初,匈奴强大,举兵南下,与林胡皆为所并。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末18世纪初头克汗所制定。头克汗为※江格尔汗之子。其统治时期(1680—1718),致力于消除汗国内分裂状态,加强汗权,维护诸部落间团结,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三个玉兹,限制各兀
清代旗籍上具名的开户人。参见“开户”(213页)。
?—646隋唐时期地方官员。字明达,号圭璋。高州良德人。谯国夫人洗氏之孙。隋开皇中(一说仁寿初)为宋康令。十一年(591),参与平定番禺俚帅王仲宣之乱,被封高州刺史。仁寿年间镇压潮、成等州僚人起事,迁
书名。又名《西陲今略》。(清)梁份(约1640—1702,字质人,江西南丰人)编撰。6卷,首卷附图11帧。成书于康熙三十年(1691)。该书是作者对甘肃、宁夏、河套、部分蒙古地区,以及嘉峪关内外各地亲
见“耶律庶成”(1320页)。
氏族名。杜拉尔,意为“在河边居住之人”,鄂温克族杜拉尔、涂克冬和那哈他3个较大的哈拉(氏族)之一。分布在纳莫尔河、辉河、格尼河、阿伦河流域。下为毛哄(宗族),诸民族发展不平衡,尤其是牧区。自17世纪初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