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都喇璊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公品级噶岱默特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一年(1756),随父至伊犁投奔清军。二十五年(1760),受命入觐,授拜城阿奇木伯克,秩四品。四十年(1775),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一年卒,子迈玛第敏袭。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公品级噶岱默特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一年(1756),随父至伊犁投奔清军。二十五年(1760),受命入觐,授拜城阿奇木伯克,秩四品。四十年(1775),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一年卒,子迈玛第敏袭。
贵州彝文古籍。彝语原名《哎哺啥呃》,意为《清、浊二气的影形》。为古代彝文文史资料汇编。五十年代初从贵州省大方县陈朝光家中发现,1958年送交北京民族文化宫收藏,后由贵州毕节地区彝文翻译组将部分译成汉文
见“敖洛克腾”(1795页)。
见“毛拉穆莎·莎依然米”(36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千户所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五音所,并说清代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爱辉县南老城)南有五因河,又有五因屯,故名。
湖名。亦作库库淖儿。蒙古语音译,意为“青海”。即今青海湖。蒙古宪宗四年(1254),蒙哥汗曾邀会诸王于湖西,并于日月山麓盟会祭天。元时环湖吐蕃诸部属脱思麻路所辖。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必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意为“主人”,“抹阶”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俗称“达谢”,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专指为主人拨给“抹阶”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其林
独龙语音译。云南贡山独龙族过去一种家族公有、集体共耕的土地。后由于广泛使用铁器,逐渐为几户或各个家庭分割占有。但到解放前夕,许多村寨或多或少还保留着这种公有土地,每年春天,由家族长率领所属成员,带着自
即“色勒库尔”(845页)。
见“里泼”(1081页)。